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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
(1月18日)
國家藝術基金於2016年11月7日發布《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2017年度舞台藝術創作資助項目申報指南》《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2017年度青年藝術創作人才資助項目申報指南》《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2017年度傳播交流推廣資助項目申報指南》《國家藝術基金(一般項目)2017年度藝術人才培養資助項目申報指南》,並於2016年11月7日至2017年1月7日面向社會受理項目申報。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各類不同體制藝術單位、機構和廣大藝術工作者,熱情響應、積極參與,共有4910個各類機構和個人(以下簡稱“申報主體”),申報了7128個項目。茲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總量統計
國家藝術基金網上申報評審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申報評審系統”)是申報主體填寫和提交申報項目的網絡平台。受理期內,申報主體在申報評審系統填寫項目申報表的項目數量為11737項,最終正式向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提交的項目數量為7128項,申請資助資金總額約76億元。
在4910個申報主體中,機構申報主體2372個,藝術家個人申報主體2538個,分別佔申報主體總量的48.3%和51.7%。申報主體分布廣泛,國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部隊系統(含武警),以及中央部委辦局的直屬企事業單位都有機構和個人申報了資助項目。其中機構提交的申報項目數量為4590項,佔申報項目總量的64.4%﹔藝術家個人提交的申報項目數量為2538項,佔申報項目總量的35.6%。
注:申報主體指向國家藝術基金申報資助項目的機構或藝術家個人。
(二)年度對比
較國家藝術基金以往三年的申報情況,2017年度的四類資助項目申報繼續呈增長態勢。與2016年度的申報情況相比,除去美術創作申報項目1280項,其他四類申報項目為5968項,總量增加了1160項,同比增幅為19.4%﹔較2015年度增加了2726項,增幅為61.9%﹔較2014年度增加了近7成。
注:1.網絡填報項目指在國家藝術基金網上申報評審管理系統上注冊的用戶,填寫了《項目申報表》的項目。
2.正式提交項目指在國家藝術基金網上申報評審管理系統上注冊的用戶,填寫了《項目申報表》,並最終確定申報的項目。
3.2016年度正式提交的7248個項目中,包括美術創作項目1280項。
注:2016年度個人申報項目包括美術創作項目1280項和青年藝術創作人才項目1602項,2017年度個人申報項目隻有青年藝術創作人才項目。
二、分類統計
(一)按項目類型統計
1.舞台藝術創作項目
2017年度,共有1343個申報主體申報了舞台藝術創作項目,申報項目數量為2433項,申請資助資金總額為24.7億元。其中,申報大型舞台劇和作品項目的數量為966項,申報小型劇(節)目和作品項目數量為1467項。
大型舞台劇和作品項目申報數量較上一年度有所減少,主要是不具備演出資質的藝術單位、機構受到了限制。為保證藝術基金資助的舞台藝術創作項目能夠通過演出更好地面向社會、服務群眾,能夠在演出過程中聽取意見、打磨提高,2017年度申報指南對申報大型舞台劇和作品項目的單位,提出了需要提交《營業性演出許可證》的資質要求,這也是促進相關機構、單位進一步規范管理、守法經營的具體措施。
舞台藝術創作項目年度申報項目數對比
注:自2016年度開始,大型舞台劇和作品項目隻受理新作品創作項目的申報。
小型劇(節)目和作品項目的申報數量,較2016年度增加了78項,增幅約6%。其中,由市、縣兩級文化館、群眾藝術館、傳承保護中心、基層藝術院團、藝術協會、藝術高等院校等單位、機構申報的有1086項,佔該類申報項目的74%,較2016年度比重增加了10%。說明各省組織動員申報項目工作進一步深化,基層藝術單位、機構對自己申報藝術基金的定位更准,更注重發揮自身在創作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的小型劇(節)目和作品方面的優勢。另外,2017年度申報指南對該類項目申報材料要求更加規范,除作品的完整演出視頻外,申報主體還要提交作品的完整劇本、完整樂譜和歌詞等,為評審專家提供更多的參考依據。
2.青年藝術創作人才項目
2017年度,共有2538個申報主體申報青年藝術創作人才項目,申報項目數量為2538項,申請資助資金總額為3.8億元。其中,申報戲劇編劇、曲藝編劇創作人才項目數量為274項,申報音樂作曲創作人才項目數量為242項,申報舞蹈、舞劇編導人才項目數量為171項,申報美術、書法、攝影創作人才項目數量為1330項,申報工藝美術創作人才項目數量為521項。
與2016年度相比,2017年度青年藝術創作人才項目的申報數量增加了936項,增幅為58%﹔與2015年相比,增加了1086項,增幅為75%﹔是2014年度申報數量的3倍,項目申報量增幅較大。目前藝術基金青年藝術創作人才項目的申報工作已經逐漸擺脫自發狀態,各類藝術高等院校、藝術表演團體、藝術創作單位、藝術研究院(所)、文化館、美術館、博物館、美術家協會、畫院等藝術機構、單位,有組織地指導、動員和支持青年藝術工作者申報項目,一些地方和單位還出台了支持青年藝術家開展創作的政策措施。
3.傳播交流推廣項目
2017年度,共有924個申報主體申報了傳播交流推廣項目,申報項目數量為1226項,申請資助資金總額為32億元,較2016年度增加了122項。其中,在國(境)內實施的項目為886項(演出類項目426項、展覽類項目460項),在國(境)外實施的項目為185項(演出類項目77項、展覽類項目108項),傳統藝術形式與現代科技手段相結合的傳播交流推廣項目155項。
落實《中共中央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中要大力發展網絡文藝的精神,藝術基金在2016年度設立的傳統藝術形式與現代科技手段相結合的傳播交流推廣項目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內容,將網絡演出、網絡音樂等網絡文藝傳播交流推廣項目納入2017年度的申報資助范圍。旨在鼓勵藝術機構、單位運用互聯網探索和創新,推動科技和藝術的互動融合,借助新技術、新渠道、新平台開展藝術傳播交流推廣活動。
2017年度新修訂的《申報指南》中,為保證申報項目高質量實施、高水平完成,規定已獲得“2016年度國家藝術基金大型舞台劇和作品資助項目”立項資助的舞台劇和作品,在立項項目尚未結項驗收前,不能申報傳播交流推廣項目。受此影響,舞台演出類申報項目數量較上一年度減少了19項。
4.藝術人才培養項目
2017年度,共有611個機構申報主體申報了藝術人才培養項目,申報項目數量為931項,申請資助資金總額為15.5億元。其中,藝術專業人才培養項目836項,經營管理人才培養項目47項,理論評論人才培養項目36項,高端藝術人才境外研修項目12項。
與2016年度相比,申報藝術人才培養項目的數量增加了164項,增幅為21.4%。落實《中共中央關於繁榮發展社會主義文藝的意見》進一步加強對網絡文藝發展的引導,在2017年度申報指南中增加了對網絡文藝人才培養項目的資助。網絡文藝創作人才、經營管理人才和理論評論人才項目共申報39項。
(二)按申報主體類型統計
據統計,申報主體為機構的申報項目4590項,佔申報項目總量的64.4%﹔申報主體為個人的申報項目2538項,佔申報項目總量的35.6%。其中,在機構申報主體中,國有單位、機構申報項目數量為3562項,佔申報項目總量的50%。其中,事業單位申報項目數量為2687項,國有企業申報項目數量為817項,國有社會團體申報項目數量為43項,部隊系統(含武警)申報項目數量為15項。
非國有單位、機構申報項目數量為1028項,佔申報項目總量的14.4%。其中,非國有社會團體申報項目數量為89項,民營企業申報項目數量為756項,民辦非企業類文化藝術機構申報項目數量為183項。
與2016年度相比,國有單位、機構申報項目數量增加了295項,增幅為9%﹔非國有單位、機構申報項目數量減少了71項。這是由於2017年度申報指南提高了對申報主體資質要求,申報項目條件更加規范。大部分國有單位、機構成立早、發展時間長,具備完善的資質、充足的資源、豐富的經驗和規范的程序,提高要求對這些主體的影響不大。另一方面,各類民營文化企業、民辦非企業類文化藝術機構和非國有社會團體文化機構應注重提升經營管理水平,規范人員聘任、財務管理,盡快取得相應資質。
(三)按申報主體所屬地區、系統統計
國內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和部隊系統(含武警),以及中央部委辦局直屬的文化藝術部門,申報項目數量依次為:北京667項,江蘇454項,河北452項,山東416項,廣西351項,山西305項,四川290項,吉林273項,雲南259項,遼寧255項,中央直屬單位255項,安徽249項,浙江247項,河南247項,陝西219項,湖南214項,內蒙古203項,廣東199項,上海165項,江西164項,貴州153項,湖北153項,重慶149項,寧夏139項,天津112項,新疆109項,黑龍江108項,甘肅101項,福建94項,青海33項,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7項,部隊系統(含武警)22項,西藏22項,海南22項。
與2016年度相比,全國大部分地區和系統的項目申報數量與去年基本持平,江蘇、廣東、遼寧、浙江、福建、天津等省份的申報項目數量,在原有基礎上有了提高,尤其是江蘇省在成立省級藝術基金後,激發了當地藝術創作和藝術活動的活力,申報數量增幅為114%,這說明藝術基金地方工作體系建設與項目申報情況密切相關。總體看,各省區對基金制管理、項目化運作和申報指南的理解與運用不斷深化,與藝術基金密切配合,積極挖掘當地文化藝術資源,將特色、亮點、優勢結合起來,組織策劃創意項目,推薦申報項目,推動藝術事業不斷邁上新台階。
三、特點分析
(一)基金項目申報呈持續上升趨勢
為契合藝術單位、機構安排年度工作的需求,三年來藝術基金不斷提前申報時間。2017年度項目申報時間提前至2016年11月7日開始,與2016年度申報期間隔為8個月。同時,總結三年來項目申報評審、實施監督和結項驗收等工作經驗,2017年度指南修訂進一步深化,對申報主體資質、申報項目條件和申報材料充分性做出了更為規范、細致的規定和要求。
在時間跨度短、申報要求高的情況下,2017年度“舞台藝術創作”“青年藝術創作人才”“傳播交流推廣”“藝術人才培養”四類項目的申報總量,與2016年度相比依然增長了19.4%。這反映出廣大藝術機構、單位和藝術家對“基金制管理、項目化運作”的規范管理模式適應性進一步增強,藝術創作和藝術活動的運營管理方式正在從粗放、隨意向集約、精細、規范轉變。部分藝術單位、機構更為注重制定規劃,努力做到申報一批、儲備一批、謀劃一批,項目申報的計劃性更強。隨著基金工作節奏不斷加快,今年項目申報工作進一步調整到位,努力形成常態的制度安排。
(二)青年藝術創作人才項目申報數量增幅明顯
與2016年度相比,青年藝術創作人才項目申報數量增加了936項,同比增長58%,較2015年度和2014年度分別增長了75%、204%。如此持續大幅度的增長表明,藝術基金在青年藝術工作者中的影響力不斷擴大,有效激發了大家的創作熱情,也反映出青年人才希望獲得社會支持的迫切性。隨著對青年藝術創作資助范圍的不斷擴展,藝術基金發現人才、培養人才,為藝術事業發展集聚後備力量的作用將得到更好發揮。
(三)申報項目審核更為嚴格
2017年度,在申報評審系統上填寫項目申報表的項目數量為11737項,最終正式向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提交的項目數量為7128項,另有39%的申報項目沒有提交。分析原因,由於基金申報評審系統設置有自動審核功能,對於申報主體資格不符合、申報項目內容不完整和附件材料不齊全的項目,申報評審系統限制提交﹔還有部分申報主體在填寫項目申報表時,對照申報指南重新審視了自己的策劃創意,覺得還不夠成熟完善,需要進一步做好准備工作,自動放棄了申報。在下一步的項目審核工作中,管理中心還將對提交上來的申報項目材料按照《項目審核標准》進行嚴格核查,以進一步保證評審工作質量。(來源:國家藝術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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