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為全力推動新疆少數民族語言資源建設,加大邊疆地區公共數字文化資源供給,保護和傳承民族特色文化,讓更多基層群眾共享文化成果,近日,“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新疆少數民族語言資源建設中心”在新疆烏魯木齊挂牌成立,這是文化部全國公共文化發展中心(以下簡稱發展中心)繼蒙古語資源建設中心後,在民族地區建立的第二家少數民族語言資源建設中心。發展中心主任李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廳廳長穆合塔爾﹒買合蘇提、副巡視員馬迎勝,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委宣傳部副部長李立新等領導參加了挂牌活動。
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新疆少數民族語言資源建設中心的成立,是深入貫徹落實中央援疆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推動文化援疆工作,落實《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十二五”規劃綱要》要求,建設邊疆萬裡數字文化長廊的舉措之一,也是發展中心在重大文化惠民工程建設領導和管理體制上的一項改革探索。在前期調研中,發展中心就該中心的職能定位和建設工作等,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文化廳進行了深入研討和交流。該中心成立後,將承擔新疆少數民族語言資源譯制(維吾爾語、哈薩克語等)及新疆少數民族語言資源制作任務,整合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新疆少數民族特色資源庫,建設新疆少數民族語言網站平台,有效地為新疆廣大少數民族群眾提供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公共文化服務,推進新疆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加強民族團結,促進社會和諧,發揮重要作用。
根據中央宣傳部等八部委《關於做好新疆少數民族文化產品譯制工作的意見》的要求,文化共享工程每年要完成1380小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少數民族語言資源譯制任務。自2011年以來,中央財政進一步加大新疆公共數字資源建設經費投入,2011年至2013年,共計補助4850萬元,其中專門用於少數民族語言資源譯制資金達2406萬元,佔總額的50%。截至目前,發展中心與自治區分中心已合作完成了共計2847小時維吾爾語、1817小時哈薩克語資源的譯制工作。
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新疆少數民族語言資源建設中心成立後,將在自治區文化廳的直接領導和發展中心業務指導下,獨立承擔每年1380小時的少數民族語言資源譯制任務,並通過網站平台以及地區內各支中心和基層服務點向基層群眾提供數字文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