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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關於開展國際性社會團體
2017年度檢查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03-15 09:09 來源: 編輯:社會組織和節慶管理辦公室
信息來源: 2018-03-15
  
  • 各國際性社會團體:

        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我局將開展國際性社會團體2017年度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檢范圍

        凡在20171231日以前經民政部批准成立登記的國際性社會團體,均應接受2017年度檢查。

        我局將根據需要,採取隨機抽檢的方式,對參檢的國際性社會團體開展實地年度檢查工作。

        二、時間和程序

    國際性社會團體應於2018531日前按以下程序完成年度工作報告書的填寫、報送工作。

    (一)網上填報。2018330日起,國際性社會團體可登錄中國社會組織網(www.chinanpo.gov.cn,在首頁右側網上辦事大廳欄目下,按照系統提示輸入用戶名和密碼後進行網上填報。

    (二)報送材料。國際性社會團體完成網上填報並提交數據庫後,按照系統提示將年度工作報告書用A4紙打印,經法定代表人和財務負責人簽字,加蓋社會團體印章,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後,連同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和財務審計報告,送至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接收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185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財務審計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監督,今年所有國際性社會團體均需向我局提交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國際性社會團體在接受財務審計時,應當將其設立的全部分支機構、代表機構財務合並進行審計。

    四、審查和結論

    我局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有關規定對國際性社會團體報送的年檢材料進行檢查,包括:遵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情況、依法履行登記手續情況、按照章程開展活動情況、人員和機構變動情況、財務管理情況等。年度檢查的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五、公示、公告和蓋章

        國際性社會團體2017年度檢查的擬定審查結論將在“中國社會組織網”公示一周。公示結束後,我局將結合公示情況做出審查結論並在“中國社會組織網”公告。國際性社團應當自審查結論公告之日起10日內,持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到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加蓋審查結論印章。

     

    國際性社會團體年檢聯系單位: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涉外社會組織管理辦公室

    聯系電話:010-58124057

    辦公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安門大街55號王府世紀308

    郵政編碼:100006

    網上填報咨詢:010-577025093555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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