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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9日,雲南省文化廳紀檢組發出《關於2011年元旦、春節期間嚴明紀律嚴格執行廉潔自律有關規定的通知》,要求全省文化系統黨員干部在新年和春節期間,切實加強廉潔自律,歡度節儉廉潔的節日。
通知強調,省文化系統機關和直屬單位要加大對《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的學習宣傳力度,嚴格規范黨員干部從政行為。一定要認真執行中央關於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和控制行政開支的各項制度規定與紀律要求,堅決制止舉辦名目繁多、缺少實質內容的節日慶典活動﹔堅決制止歲末年初突擊花錢,嚴禁濫發獎金、補貼和實物﹔嚴禁用公款購買、發放各種有價證券﹔堅決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支付高消費娛樂和組織旅游活動﹔單位和部門不准搞相互走訪拜年、宴請等活動。
通知要求,各級領導干部要嚴格執行中央有關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加強對配偶、子女的教育和管理,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帶頭抵制各種不良風氣。機關工作人員一律不准接受直屬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形式贈送的錢物﹔各級領導干部不准收受下屬單位和個人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不准到下屬單位或企業報銷應由本人及其配偶、子女支付的個人費用﹔不准接受服務對象以任何形式贈送的現金、有價證券、貴重物品及宴請。
通知重申,廳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紀的,一定要嚴肅查處。對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的,堅決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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