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青島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紀檢監察工作以健全制度規范、創新工作機制為重點,不斷強化使命擔當,從嚴監督執紀問責,黨風廉政監督責任得到進一步突顯和有效落實。
一、監督督促局黨委落實主體責任
積極協助督促局黨委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總體布局,列入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目標管理。紀委監察室定期向局黨委專題匯報黨風廉政建設和重要案件查辦情況。協助局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及《責任分解方案》的貫徹落實。督促認真執行青島市紀委關於“兩個責任”“雙報告”制度。督促落實黨委民主生活會、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和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政談話和約談等制度,每年局黨委領導班子成員和紀委主要負責人與局屬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廉政談話不少於10人次,對於群眾反映強烈、測評滿意度低或發生違規違紀問題的單位,及時約談其主要負責人或相關責任人。主動參與和監督局黨委“三重一大”事項的決策過程,協助局黨委規范民主決策內容和議事程序,防止重要事項不上會、臨時動議、倉促表態和“一言堂”等問題。擬提拔任用干部人選征求局紀委意見時,嚴格審核把關,必要時行使“一票否決”權。
二、推進懲防制度體系建設,把權力關進籠子裡
根據局《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和《“廉潔青島”建設工作要點》,先後研究制定出台了《機關工作人員廉潔勤政制度》、《改進工作作風、厲行勤儉節約十項規定》、《紀檢監察監督工作暫行辦法》、《巡察工作試行辦法》、《崗位廉政風險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群眾訴求事項辦理暫行辦法》、《加強政風行風建設方案》、《黨風廉政責任“項目制”管理試行辦法》等具有本單位特色的黨風廉政和作風建設的制度措施20余個,初步構筑起全局系統法規制度的嚴密籠子。
為充分適應新的形勢任務要求,經報請青島市紀委同意任命局機關相關處室負責人和部分局屬單位黨建負責人9名同志兼職擔任局紀委委員,在局屬11個單位基層黨組織中設立紀檢監督聯絡員,進一步健全了黨風廉政監督組織體系,把廉政責任和監督觸角延伸到基層崗位和日常工作中,促進形成全局系統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合力。
三、貫徹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加強執紀問責
及時通報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四風”問題典型案例,認真學習傳達上級指示要求,定期組織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抓好《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的監督貫徹落實,嚴格貫徹執行“三公”經費管理使用、公車改革、辦公用房清理等工作的制度措施。緊盯中秋、國慶、春節等重大節假日和重大活動節點,及時群發廉政提醒短信,進行有針對性的任務部署,開展預先檢查排查。獨立或配合上級開展針對濫發資金和實物、公車私用、公款旅游、公款請客送禮、同城宴請、內部小食堂宴請等“四風”典型問題的明查暗訪,發現問題苗頭,及時督促整改。對於不收斂不收手、頂風違紀和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嚴肅查處,及時通報曝光。
四、探索創新和健全反腐倡廉機制,積極防范廉政風險
一是推行財務管理中心統籌監管制度。針對局系統發現的公共文化資產管理不夠規范,局屬單位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崗位終身制、程序不規范、人員業務素質參差不齊等問題,研究制定了《關於組建局財務管理中心的意見》,探索實現把權力關進“統籌監管”的規范化制度化“籠子”。在不改變預算管理體制、不改變資金所有使用審批權、不改變人員主體法律責任、不增加崗位編制的前提下,將局屬事業單位及其附屬機構的財務工作全部納入局財務中心集中管理,分戶核算。各單位財務人員由局財務中心統一管理,統一委派。實行單位財務室內部每季度職責輪換和單位間每2年崗位輪換制度。實行各單位財務人員定期互相審計制度。實行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和派出財務人員定期培訓制度。同時,制定實施了《政府採購實施辦法》、《嚴格規范房產出租出借行為的通知》、《財務公開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規范,規范機關財務管理。推行財務監管服務一體化,統一監管、統一派出,定期輪崗、定期互審、定期培訓。對於有效強化財權監管、解決制度執行不力問題、預防“小金庫”和腐敗關系網等頑疾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
二是主動開展基層單位巡察工作。針對部分局屬單位管理運行不規范、干群關系不和諧、投訴舉報多發的情況,2014年初研究出台了《巡察工作試行辦法》,並從當年開始,由局紀委組織監察室、組織人事處、財務處相關人員,對11個局屬單位開展了黨風廉政建設全面巡察工作。對發現的基層黨組織職能作用不突出、民主決策和公開公示制度執行不徹底、財務管理不規范等20多項典型問題,逐一反饋、逐項督促整改落實。截至今年5月,局屬11個單位普遍加強了基層黨組織的制度建設和職能發揮,規范了各種會議的內容和程序,完善了公開電話、公示欄、意見箱等民主訴求渠道,明確了集體討論決定和公開公示重要事項的要求,清理了不規范資產資金管理使用項目20余個,建立健全了廉政風險防控措施30多項。日前,今年的巡察工作剛剛結束,按照“三嚴三實”要求,進一步開展對去年突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回頭看”,並且把巡察重點向基層崗位一線延伸,更加突出針對性和問題導向,著力開展針對“一件事”、“一個崗位”、“一項工程”、“一筆經費”的專項檢查和重點抽查,爭取更實更新收效。
三是實行廉政責任“項目制”管理。為有效解決“一崗雙責”落實不力、主體責任被“虛置”的問題,充分承擔起分管領導、班子成員在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廉政責任,促進廉政責任與業務工作捆綁銜接,層層傳導壓力,形成合力,局監察室牽頭,探索制定出台了《黨風廉政責任“項目制”管理試行辦法》。通過對一個個具體業務項目的申報承諾、風險防控與監督落實,初步形成了班子成員人人有責、人人擔責、人人出力的良性機制,黨風廉政建設不再“隻是書記和紀委的事”,黨委的主體責任在“大家擰成一股繩”中體現了出來。
當前,《廉政責任“項目制”第一批項目工作方案》已率先確定了政府採購、行政審批、文化創意產業扶持資金評審、局屬單位人員公開招聘等13個業務項目。由局監察室會同各分管領導、相關責任處室,逐一梳理工作流程20余次,查找評估廉政風險70余處,制定崗位防控措施30多項。經兩輪公開公示、征求意見、討論修改後,由局黨委會研究通過,向局系統和各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印發執行接受監督,積極推進實現重要業務事項廉政責任“項目制”全覆蓋,保證文化工作健康有效開展。(青島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紀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