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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
山東濟南:“調查+勘探”化解工程建設與文保矛盾
發布時間:2023-07-03 09:14 來源:中國文化報 編輯:周祎
信息來源:中國文化報 2023-07-03

  考古前置是統籌文物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輔相成的科學舉措。近期,山東省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典型案例公布,濟南市探索開展的“調查+勘探”考古前置新模式入選。其核心內涵是對可能埋藏文物遺存的區域進行風險等級評估,劃分三級文物分布區,做到有的放矢、精准考古。相關專家表示,此舉不僅能夠確保所有遺址和墓地被及時發現,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大大降低了全覆蓋勘探需要全部清表的經濟成本。

  考古前置成為“必選題” 

  近些年,濟南市在文物考古領域亮點頻現:8處發掘項目入選年度全國十大考古新發現,5處入選山東年度五大考古新發現,14項入選山東百年百項重要考古發現,1項入選中國百年百大考古發現……這些項目,40%以上發現於工程建設中。

  濟南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供的數據顯示,1997年以來,全市配合工程考古發掘近200項,出土文物近一萬件。

  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基建規模空前擴大。而地下文物埋藏具有復雜性、不確定性、發現偶然性等特點,難以保證工程開工後,所有地下文物都能被及時發現和保護。更為普遍的問題是,地下文物保護與基本建設的矛盾時有發生,建設單位拿地後再考古,導致工期延長、成本增加,甚至改變用地規劃﹔部分單位未嚴格履行保護文物責任,造成地下文物損毀。

  國家層面對文物保護工作的重視,為濟南市開展考古前置相關探索提供了前提條件。2018年1月,國土資源部等部門聯合下發《土地儲備管理辦法》,規定存在污染、文物遺存等情況的土地,在按照有關規定由相關單位完成核查、評估和治理之前,不得入庫儲備。2018年7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加強文物保護利用改革的若干意見》,要求“完善基本建設考古制度,地方政府在土地儲備時,對於可能存在文物遺存的土地,在依法完成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前不得入庫”。

  在此背景下,按照濟南市委、市政府關於“放管服”“一次辦成”“拿地即開工”改革要求,經過前期充分調研,濟南市於2020年6月在山東率先出台《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推進國有建設用地考古調查勘探發掘前置工作的實施意見》,規定國有土地出讓前必須要進行考古調查勘探,將考古工作納入國有土地出讓的先行條件。

  經半年實踐後,濟南市又於2021年1月推出補充意見,根據全市文物資源分布情況,劃分了三級文物分布區,並設定不同的前置措施,創新推出考古前置“調查+勘探”的濟南新模式。

  讓精准勘探成為可能 

  考古前置工作開展以來,濟南市進行考古調查800余項、勘探200余項,面積約1.2億平方米﹔發掘20余項,面積1.7萬余平方米,清理墓葬近1000座,出土文物近3000件。

  經過上述工作,發現了一批具有重要學術意義和歷史文化價值的遺址墓葬。其中,元代濟南王張榮家族墓地入選2022中國重要考古發現﹔郭氏家族墓地是山東首次發現的證據充分、年代明確、墓葬數量最多的元代磚雕壁畫家族墓地,被評為2021山東省五大考古新發現﹔樊家遺址M49為山東一次性出土唐三彩器最多的墓葬,入選2022中國重要考古發現。這些重要發現形成了文化遺產保護、土地出讓與城市建設協調發展的多贏局面。

  濟南市考古前置工作之所以成效顯著,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秉持“精准勘探”理念:濟南市對全市所有符合條件的國有建設用地在土地供應前均進行考古前置工作,根據不同地塊的具體情況,制定不同的工作方案。

  比如,濟南市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根據既往文物發現情況及地形地貌歷史沿革等綜合情況,以鄉鎮街道為單位,對全市境域進行地下文物風險等級劃分。經過認真核對和綜合研判,將全市區域劃分為一、二、三級文物分布區。其中一級區有6個片區,二級區有65個鄉鎮街道,三級區有88個鄉鎮街道。不同層級的文物分布區採取不同的前置工作方式。

  濟南市對二、三級文物分布區內的國有建設用地,在出讓前進行考古調查。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項目地塊進行實地調查,採用區域系統調查法,考古人員間隔10米對項目佔地區域地表進行調查,並借助探鏟、剖面大體了解佔地區域內的地層堆積,同時走訪周邊群眾,了解所佔地區域及周邊的文物出土情況。根據工作結果,出具文物調查評估意見書。

  對一級文物分布區土地出讓項目的全部區域和二、三級區出讓項目調查後發現文物的區域進行勘探。按照考古勘探工作規程等行業技術要求,採用探鏟間隔至少5米打孔鑽探,提取土樣,記錄資料。分普探和重點勘探兩種形式。普探是對勘探區域逐行逐孔鑽探,了解整體地層堆積情況。重點勘探是對發現的重要遺跡卡探,以確定其形制、范圍。根據工作結果,出具勘探工作報告,提出保護建議。

  為科學保護提供借鑒 

  相關專家指出,濟南考古前置及“調查+勘探”模式,是深入貫徹“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的新探索,有效破解了工程建設和文物保護的矛盾,極大保護了考古遺跡和歷史遺產,實現了文物考古工作的新突破。

  濟南市文化和旅游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考古調查勘探多是在建設單位拿到土地後進行,經費由建設單位承擔。這樣拿地卻開不了工,增加了經費成本和時間周期成本。考古前置改革後,考古環節在土地出讓之前進行,調查勘探專項經費由市財政設立,發掘經費由各級財政分級負擔。考古工作完成後,開發單位可以做到“拿地即開工”,既減輕了經濟成本,又縮短了建設工期。

  同時,濟南市在全國首次對可能埋藏文物遺存的區域進行風險等級評估,劃分三級文物分布區,做到有的放矢、精准考古。

  針對不同區域進行文物風險等級評估,一級區域為地下文物高風險區,實行考古勘探全面覆蓋,但對既有道路、廠房、廣場、綠地等改造的地塊,經考古單位確認原施工深度已經達到生土或改造不超過原有深度的,則不再勘探。二、三級區域為地下文物中、低風險區,分布區內佔地兩萬平方米以上的土地供應,先進行考古調查,未發現文物的直接出具同意土地出讓的供地意見,發現文物的則依法進行勘探﹔兩萬平方米以下的土地供應無需進行前置工作,建設過程中如發現文物再依據文物法進行相關考古工作。

  此外,濟南考古前置在具體實踐中提出的“調查+勘探”模式,具體分為兩層含義。一是僅對一級區進行全覆蓋勘探,二、三級區採取根據調查結果確定勘探與否的工作方式。二是在二、三級區調查過程中加入大孔距勘探的方法,但操作方式略有差異:二級區為地下文物中風險區,調查中結合30米至50米間距梅花孔勘探﹔三級區為地下文物低風險區,結合50米至100米間距梅花孔勘探。對二、三級區存在渣土覆蓋的地塊,僅需要定點清表。(蘇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