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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動態
寧夏文化廳黨組出台落實“兩個責任”實施辦法 強力支持紀檢監察部門推進“三轉”
發布時間:2014-08-21 15:05 來源: 編輯:駐文化和旅游部紀檢監察組
信息來源: 2014-08-21

  為有效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廳黨組主體責任和駐廳紀檢組監督責任,支持駐廳紀檢組監察室推進“三轉”,進一步提高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水平,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黨組研究制定的《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組主體責任紀檢組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於818日正式印發執行。

  一是黨組重視,直接推動。《實施辦法》是文化廳黨組貫徹落實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紀委及自治區紀委三次全會精神,進一步適應黨風廉政建設新形勢新任務需要,推進紀檢監察領導體制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廳黨組對此非常重視,黨組書記、廳長阮教育在《黨辦通報》第27期(陳緒國同志在全區紀委書記紀檢組長座談會上的講話)上批示“就文化廳黨組的主體責任、紀檢組的監督責任制定一個辦法,全系統推進”。按照領導批示要求,我們認真研究,結合廳系統實際制定出台了這一《實施辦法》,經黨組會研究審議後,並印發廳機關各處室、直屬各單位執行。

  二是重點突出落實“兩個責任”。即按照“厘清責任、明確分工、保障運行”的總體思路,推進黨風廉政建設黨組織“主體責任”和紀檢監察部門“監督責任”落實。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一崗雙責”為抓手,強化各級黨組織“守土有責、守土盡責”的“主體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擺上更加突出位置,完善運行機制,嚴格考核獎懲,促進責任落實。以“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突出主業為抓手,強化紀檢監察部門執紀問責的“監督責任”,加強紀檢監察部門自身建設,鐵面執紀、嚴格監督。

  三是厘清責任,明確任務。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厘清廳黨組、駐廳紀檢組各自的工作內容、業務范圍,有利於更好地落實黨風廉政教育責任制,形成黨組領導、紀檢監督、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良好格局,保障紀檢監察部門集中精力、抓好主業。廳黨組落實主體責任主要有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主體意識、選好管好干部、抓好作風建設、推進源頭治理、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加強黨內監督、認真抓好行業作風建設、嚴格責任制考核、領導和支持查辦案件等“十項內容”。駐廳紀檢組落實監督責任主要有維護黨的紀律、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加強對作風建設的監督檢查、發揮黨內監督專門機關作用、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等“五項內容”。

  四是完善機制,保障運行。為促進“兩個責任”協調運轉,發揮作用,必須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機制。黨組落實主體責任主要採取落實領導責任、履行“一崗雙責”、實行主體責任報告制度、加強檢查考核、實行廉政談話制度、職能處室分工負責六項措施予以保障。紀檢組落實監督責任主要採取突出主業、督促落實主體責任、推進“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三項措施予以保障。其中為解決紀檢組長分管其他業務工作,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問題,提出“駐廳紀檢組長在黨組中不分管其他業務工作(包括黨建工作)、不兼任其他職務”。為保證紀檢監察部門集中精力,改變過去“大包大攬”的工作局面,提出“除與紀檢監察業務密切相關的工作外,其他工作駐廳監察室原則上不作為議事協調機構(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推進“三轉”又明確了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工作對象和檢查方式等,進一步突出了紀檢監察部門執紀問責職能。

  《實施辦法》的執行,必將有效解決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不明確、紀檢監察部門代替駐在部門履行職責、業務處室不主動履行日常監管職責等長期以來制約紀檢監察部門突出主業、履行監督職責的一些問題,使紀檢監察部門推進“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的各項目標任務、工作措施落到實處,不斷開創文化廳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新局面。(駐寧夏回族自治區文化廳紀檢組監察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