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文化部外联局反映,并提供必要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
异议受理单位:文化部外联局
通 讯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 政 编 码:100020
联 系 电 话:010-59882700
传 真:010-59881596
电 子 邮 箱:trade@chinaculture.org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文化部“一带一路”文化贸易与投资重点项目名单(公示)
文化部办公厅
2017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