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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
政协委员段青英:开发休闲旅游产业 做强乡村集体经济
发布时间:2019-03-05 10:22 来源:中国旅游报 编辑:马思伟
信息来源:中国旅游报 2019-03-05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山东省委会主委、山东省济南市政协副主席段青英在《搞活壮大做强乡村集体经济为乡村振兴提供原动力》提案中建议,开发休闲旅游等“六型”产业,将乡村集体经济做强。

  提案中说,目前,我国大部分村(居、社区)集体资源贫瘠、村干部观念落后,“空壳村”比重很大,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发展极不平衡。主要表现如下:一是村集体收入靠镇(乡)划拨办公经费和社会抚养费返还款及单项工作奖励维持运转占比仍然较大。二是乡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平衡,距离县城远近、交通情况、资源情况成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决定性指标。三是对“能人治村”依存度过高。乡村经济发展依附村“两委”带头人,缺乏相对稳定的保障机制,缺乏抢抓机遇实现持久发展的途径。
  为此,提案建议,搞活、壮大、做强乡村集体经济势在必行。一是做好五个结合,将乡村集体经济搞活。二是构建四项机制,将乡村集体经济壮大。三是开发“六型”产业,将乡村集体经济做强。要坚持开发利用资源与保护生态环境相统一,充分挖掘村域内水、林、风景等资源,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乡土文化资源,以各类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为载体,灵活选择独资、合资、合作经营、转让、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和乡村休闲旅游。借力景区、景点开发和美丽乡村建设,通过集体土地入资、现金入股联营等形式,发展农家乐、度假村、农特产品加工交易、车库泊位、观光车营运等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