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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策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促进全省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具体政策举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3 17:15 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编辑:谢雯
信息来源: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02-13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促进全省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具体政策举措的通知

苏文旅发〔2023〕7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财政局:

  现将《关于促进全省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的具体政策举措》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财政厅

2023年2月9日

 

关于促进全省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的具体政策举措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细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促进我省文旅市场加快全面复苏,助力全省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经报省政府领导同意,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决定实施以下具体政策举措。

  一、加大财税金融对文旅产业项目支持力度

  1. 加快下达9000万元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重点支持消费提振、产业融合、数字赋能等项目。继续下调省级旅游产业发展基金利率1个百分点,全年新投放项目数量占比不低于30%。

  2. 及早发布2023年重点文旅产业项目名录,积极推进银企对接,组织举办重点文旅产业项目集中签约活动。联合南京银行推出“苏旅贷”专项金融产品。联动省农信社“乡旅E贷”金融服务平台,加大对乡村旅游新业态新产品新模式项目支持力度。

  3.安排2600万元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资金,对组团成效显著的旅行社和提质升级的等级旅游民宿等进行奖补。享受暂退或暂缓交纳保证金政策的旅行社,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4年3月31日,2023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可申请暂缓交纳保证金,补足保证金期限为2024年3月31日。

  4. 开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推动更多文旅企业享受有关财政、税收、社保、金融等普惠性政策,并利用小微贷、信用贷、票据融资等金融产品满足融资需求。

  二、丰富优质文旅产品供给

  5. 推出第二批无限定空间非遗进景区省级示范项目15个左右、第三批省级示范小剧场和小剧场精品剧目各10个,打造一批省级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和培育项目。结合戏曲百戏(昆山)盛典推出10条“看百戏、游江苏”精品线路,遴选推出10条非遗主题旅游线路。培育“水韵江苏·美好乡村”品牌集群,推出100个乡村旅游业态创新示范产品项目。

  6. 认定第三批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建设单位30个左右、第五批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5个、首批非遗工坊30个左右、智慧文旅示范和培育项目30个。发挥南京、苏州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带动作用,支持常州、无锡、连云港、淮安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

  7. 加快“旅游+”向“+旅游”转变,促进生态旅游、康养旅游、工业旅游、体育旅游等发展提质,支持打造沉浸式体验、数字化应用以及演艺、娱乐、直播等新型文旅消费项目30个左右。

  三、加强对文旅消费引导和促进

  8.精心举办第五届大运河文化旅游博览会、2023“水韵江苏·有你会更美”文旅消费推广季活动,省市联动举办第十四届江苏省乡村旅游节和“水韵江苏·非遗购物节”。

  9. 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因地制宜实行门票减免,开展优惠促销活动,对产品创新和二次消费产品开发成效显著的,省级在品牌创建、项目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博物馆、纪念馆、非遗馆等文旅场所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10.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放数字人民币红包和文旅消费券,协调金融机构对重点文旅市场主体实施数字人民币消费补贴,打造3-5个数字人民币文旅应用集聚区。扩大“水韵江苏”数字旅游卡跨地区使用覆盖面。

  11. 支持旅行社等文旅企业承接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的公务活动和群团活动。鼓励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与工会加强合作,将符合条件的旅游民宿、乡村旅游产业集聚区、特色小镇(旅游风情类)、红色旅游景区等纳入疗休养活动范围,开发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符合政策的路线和产品。

  12. 试点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赴有关国家出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策划推出我省10条入境游精品线路,适时邀请境外旅行商、媒体到江苏踩线采风、对接合作,组织文旅企业赴境外拓展客源市场。恢复旅行社经营内地与港澳入出境团队旅游业务,组团参加香港授权展、澳门国际旅游产业博览会等国际展会。

  13. 优化旅游推介方式渠道,在央视、重点高铁站等媒介加大江苏文旅资源推广频次,以新媒体为主开展旅游广告省市联合投放,组织国内旅游专项推广活动,持续办好《游遍江苏》电视栏目,策划推出“你所不知道的‘水韵江苏’”融媒体栏目。

  四、优化文旅市场消费服务环境

  14. 推进文旅消费支付便利化,联合江苏银联对文旅场所进行移动支付受理环境改造,认定第三批省级文旅消费便捷支付示范区30个左右。

  15. 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利用“苏企通”服务平台建立文旅惠企政策直达服务机制,持续优化涉企服务。及时跟进文旅市场质量和安全监管,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推行柔性精准执法,出台《江苏省文化市场轻微违法行为免罚轻罚清单》,对文旅领域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以上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特别注明时限的,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由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