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文化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了解文化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的基本情况,收集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修订《文化部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提供良好基础,现印发本调查问卷,请各社会组织认真填写,并于2012年9月21日前报送文化部社团办。
电话:010-59881313(传真)
邮政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
文化部社团办 收
(邮编100020)
附件:《文化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调查问卷.doc》《文化部社会团体管理暂行办法.doc》
文化部社团管理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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