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文化部banner嵌入
当前位置: 首页 > 文化部手机端 > 机构简介 > 机构设置 > 主管社团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文化部业务主管国际性社会团体2015年年检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06 11:04 来源: 编辑:社会组织和节庆管理办公室
信息来源: 2016-02-06

文化部业务主管国际性社会团体:

    近日,民政部启动了国际性社会团体2015年年度检查工作。根据《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国际性社会团体2015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请部管国际性社会团体按要求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年检材料报送文化部进行年检初审,逾期将不予受理。年检材料不齐全的,应当补正,不按要求补正的不予受理。我部完成初检后,请各单位于2016年5月31日前领取年检材料,自行送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涉外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参加年检 

今年报送文化部的年检材料包括:

1.A4纸型的年度工作报告书一式三份,加盖社会团体印章,由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名(手签);

2.注册会计师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一式三份,财务审计报告应将设立的所有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财务合并审计;

3.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件一式份,加盖公章;

4.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一份);

5.对于2015年年检中存在问题的社会团体,要同时上报加盖公章的整改情况报告(份)。

特此通知。

 

文化部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电话010-5988135159881313

 地址:北京市东城朝阳门北大街10号文化部办公楼409房间,邮编100020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涉外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

 宋忠伟 010-58124057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516-3

 填报系统故障咨询:010-51659743

 

 

                                 文化部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

                                     20162月6

 

 

 

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关于开展国际性社会团体

2015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国际性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将开展国际性社会团体2015年年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检范围

 凡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民政部批准成立登记的国际性社会团体,均应接受2015年年度检查。

 我局将根据需要,采取随机抽检的方式,对参检的国际性社会团体开展实地年度检查工作。

 二、时间和程序

 国际性社会团体应于2016年5月31日前按以下程序完成年度工作报告书的填写、报送工作。

 (一)网上填报。2016年1月20日起,国际性社会团体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www.chinanpo.gov.cn)”,在首页右侧“网上办事大厅”栏目下,按照系统提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进行网上填报。

 (二)报送材料。国际性社会团体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数据库后,按照系统提示将年度工作报告书用A4纸打印,经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社会团体印章,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后,连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和财务审计报告,送至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财务审计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今年所有国际性社会团体均需向我局提交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国际性社会团体在接受财务审计时,应当将其设立的全部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财务合并进行审计。

 四、公告和盖章

 国际性社会团体年度检查的结果将在“中国社会组织网”公告。国际性社会团体应当自“中国社会组织网”公告之日起10日内,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到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加盖年检印章。 

 

 国际性社会团体年检联系单位: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涉外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宋忠伟 010-58124057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55号王府世纪516-3

 邮政编码:100006

 网上填报咨询:010-51659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