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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冠以“中国”、“国家”等字样的命名项目管理,近日,文化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冠以“中国”、“国家”等字样命名项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7月至8月,办公厅在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部管社会组织范围内,对冠以“中国”、“国家”等字样的命名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通知》对现有命名项目提出了清理规范的要求,要求各司局、直属单位在前一段摸底自查基础上,提出清理规范意见。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新增命名项目报批程序,对于计划新设冠以“中国”、“国家”等字样命名项目,纳入《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以文化部名义举办各类活动的通知》报批程序。
《通知》强调,按照“谁设立谁负责”的原则,设立命名项目的单位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监管责任机制,确保对命名项目监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