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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全国文化产业单位增加值增幅较大
发布时间:2005-05-27 15:37 来源: 编辑:admin
信息来源: 2005-05-27

    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单位在2003年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主要表现在所创造的增加值增幅较大。2003年全国文化部门管理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单位新创增加值为307.2亿元,比上年增加57.2亿元,增长22.9%。

    从主要行业增加值增减幅度看:2003年艺术业(含表演团体和艺术表演场所等)新创增加值为31.93亿元,比上年增加8.18亿元,增长34.5%;公共图书馆新创增加值为11.91亿元,比上年增加1.11亿元,增长10.3%;群众文化业新创增加值为15.44亿元,比上年增加1.61亿元,增长11.6%;文化娱乐业新创增加值为163.12亿元,比上年增加39.34亿元,增长31.8%。以上数据表明各个行业新创增加值均呈增长趋势,其中文化娱乐业和艺术业新创增加值的大幅上升带动了全国文化单位的发展。

    从主要行业增加值的构成看:2003年艺术业(含表演团体和艺术表演场所等)新创增加值为31.93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总数的10.39%,比上年增加了0.89个百分点;公共图书馆新创增加值为11.91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总数的3.9%,比上年减少了0.44个百分点;群众文化业新创增加值为15.44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总数的5.03%,比上年减少了0.5个百分点;文化娱乐业新创增加值为163.12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总数的53.1%,比上年增加了3.59个百分点。从以上增加值构成情况看,图书馆业和群众文化业所占比重比上年略有下降外,其他行业都有增长,特别是文化娱乐业增加值所占份额最大,首次突破了占全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单位新创增加值总额的一半(53.1%)还多,而且其增幅也居各行业之首,说明文化娱乐业是目前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