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全国群众文化业总收入17.82亿元,比上年增加1.72亿元,增长10.7%。全国只有内蒙古、福建、江西、四川、西藏、青海、宁夏、新疆8个省区的总收入是负增长,其余均比上年增加,天津增加额最多为1.07亿元,增幅高达400.3%。辽宁、天津、浙江、海南、广东、湖北等6个省市总收入增幅超过全国平均增幅。分级别看,群艺馆总收入2.65亿元,比上年增加2789万元,增长11.8%,除北京、上海、江西、广东、重庆、西藏、甘肃7个省(区、市)减少外,其余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浙江增加699.8万元最多,海南增幅73.1%最大,有13个省(区、市)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数。文化馆总收入6.71亿元,比上年增加2921万元,增长4.5%,除天津、黑龙江、海南、重庆、四川、西藏、陕西、青海比上年减少,其余均有所增加,辽宁增加683万元最多,有10个省区市增幅超过全国平均增幅,宁夏以36.8%的增长速度居首。文化站比上年增加1.15亿元,增长15.8%,全国既有9个省(区.市)文化站的总收入增幅超过全国平均增幅,也有14个省(区.市)的文化站总收入比上年减少。
在总收入中,群众文化业财政补助收入为9.64亿元,比上年增加了3695万元,增长4%。分级别看,群艺馆1.92亿元,比上年增加2027万元,增长11.8%,只有北京、福建、江西、湖南、重庆、西藏、甘肃、青海比上年减少,山东增加310万元最多,海南增幅52%最大,有15个省(区、市)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文化馆财政补助收入4.48亿元,比上年减少1760万元,下降5.2%,全国有19个省(区、市)比上年增加,广东增加1204万元最多,北京增幅128.2%最大。文化站增加3427万元,增长8.3%,全国有26个省区市增加,12个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上海增加37万元最多,宁夏增幅最大为45.3%。
全国群众文化事业收入2.67亿元,比上年增加2986万元,增长12.6%。分级别看,群艺馆事业收入2905万元,比上年增加551万元,增长23.4%,有11个省(区、市)的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文化馆事业收入1.12亿元,比上年增加387万元,增长3.6%,19个省(区、市)的文化馆事业收入比上年增加,北京增加466万元最多,甘肃以484.1%的增幅居首,18个省(区、市)增幅超过全国平均增幅。文化站事业收入1.26亿元,比上年增加2048万元,增长19.4%,全国只有河北、安徽、山东、河南、广西、云南、西藏、青海8个.各省(区)文化站的事业收入减少,全国有16个省(区、市)的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全国群众文化业经营收入2.15亿元,比上年减少885万元,下降4%。分级别看,群艺馆减少729万元,下降35.8%;文化馆减少930万元,下降17.8%,只有河北、上海、河南、广东、重庆、西藏文化馆的经营收入比上年增加;文化站的经营收入比上年增加774万元,增长5.1%,14个省(区、市)比上年增加,广东增加1212万元最多,吉林增幅198%最高。
在群众文化业总收入中,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比重54.1%,比上年减少3.5个百分点,主要是因文化站的财政补助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由上年的46.8%降到38.3%,减少8.5个百分点影响所致。事业收入占总收入比重14.98%,比上年增加0.25个百分点,除文化馆比上年略减0.15个百分点外,群艺馆、文化站均比上年增加。经营收入占总收入比重为12.1%,比上年减少1.8个百分点,各级群文机构所占比重均比上年减少。说明财政补助仍是群众文化业经费的主要来源,但所占份额正逐年下降,特别是对基层文化站的投入下降幅度较大。而事业收入所占比重的上升,表明文化延伸服务是我们的优势;经营收入所占比重的减少,提醒我们今后应注意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加强市场观念,以文化为主导,多种经营,提高自我生存能力,繁荣群众文化。
全国群众文化业总支出17.32亿元,比上年增加1.35亿元,增长8.5%。分级别看,群艺馆总支出2.6亿元,比上年增加2758万元,增长11.9%,除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西藏、甘肃、宁夏减少外,其余均比上年增加,浙江增加668万元最多,有10个省(区、市)的总支出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文化馆总支出6.89亿元,比上年增加5086万元,增长8%,全国有24个省(区、市)的文化馆总支出比上年增加,有10个省区市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上海增加1795万元最多,宁夏增幅33.3%最大;文化站总支出7.83亿元,比上年增加5682万元,增长7.8%,有10个省(区、市)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江苏增加5319万元最多,海南增幅63.6%最高。
在总支出中,事业支出15.0亿元,增加1.18亿元。分级别看,群艺馆事业支出2.48亿元,比上年增加3534万元,增长16.7%;文化馆事业支出6.51亿元,比上年增加5930亿元,增长10%,全国只有北京、西藏、青海比上年减少,有12个省(区、市)的增幅超过全国平均增幅;文化站事业支出6.07亿元,比上年增加2316万元,增长4%,20个省(区、市)增加广东增加2758万元最多,海南以87.5%增幅居首,有16个省(区、市)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全国群众文化业经营支出1.6亿元,比上年减少430万元,下降2.7%。群艺馆减少425万元,下降31.4%;文化馆减少375万元下降10.6%,只有上海、河南、重庆、甘肃比上年增加;文化站增加370万元,增长3.3%,有8个省(区、市)比上年增加。
全国群众文化业从业人员劳动报酬7.27亿元,比上年增加1952万元,增长2.8%。分级别看,群艺馆从业人员劳动报酬9649万元,比上年增加771万元,增长5.7%,有18个省(区、市)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河北增加108万元最多,广西增幅51.9%最高;文化馆从业人员劳动报酬3.17亿元,比上年增加3142万元,增长11%,只有青海比上年减少,辽宁增幅最大。文化站减少1961万元,下降5.9%,有21个省(区、市)增加。
群众文化业业务费支出1.07亿元,比上年增加1302万元,增长6.3%。群艺馆增加1040万元增长33.3%;文化馆增加454万元,增长5.9%,有16个省(区、市)比上年增加,15个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基层文化站的业务费却比上年减少192万元,下降2%,仅有8个省(区、市)的文化站业务费增加。
由于基层文化站的事业支出所占比重比上年减少2.8个百分点,特别是业务费占总支出的比重减少1.2个百分点,使本来经费就拮据的文化站更是无经费保证开展业务活动。
1998年群众文化业设施尽管有所改善,建筑面积比上年增加19.3万平方米,增长1.6%。分级别看,群艺馆比上年减少31.9万平方米,下降29.1%,文化馆增加6.2万平方米,增长1.9%,有14个省(区、市)的文化馆舍面积增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文化站比上年增加45万平方米,增长6.1% ,但仍有106个县无文化馆,217个县文化馆无馆舍,154个县馆的馆舍面积小于300平方米,使群众文化机构因缺乏阵地或场所狭小,而难于开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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