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六中全会以来,各地党政部门认真落实十四届六中全会文件精神,加大文化投入,全国文化战线呈现出欣欣向荣的繁荣景象。
截止2000年底,全国文化事业财政补助收入63.16亿元,比1995年增加29.77亿元,增长89.2%。若扣除中央财政补助收入,2000年地方财政共对文化投入57.61亿元,比1995年增加26.32亿元,增长84.1%。全国各省、区、市的文化事业费投入均不同程度增加。从增加额看,广东省增加最多,2000年比1995年增加了3.08亿元,其次是上海市,2000年比1995年增加了2.07亿元。全国有10个省、区、市的文化事业费2000年比1995年增长幅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89.2%),其中,北京市增幅最大,高达184.9%,其次,上海市增长176.1%。文化事业费增加额较多或增幅较大的省、市主要集中在沿海和发达地区,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对文化投入从增加额和增幅看都居全国榜首。
"九五"期间的文化事业费比“八五"更是大幅度增加,“九五”全国文化事业费累计达254.51亿元,比“八五”增加了133.28亿元,增长109.9%,全国文化事业费以每年平均增长13.6%的速度增加,使文化事业发展有了可靠保证。全国人均文化事业费(按人均财政补助收入,下同)5.11元,比“八五”期末增加2.36元,增长85.8%。在全国文化事业费中,“九五”期间国家累计对艺术表演团体的投入达70.3亿元,比“八五”增加40.1亿元,增长132.5%,年均增长速度17.8%;对公共图书馆业的投入是53.24亿元,比“八五”增加29.14亿元,增长120.9%,年均增长速度16.2%;对群众文化业的投入为49.02亿元,比“八五”增加28.0亿元,增长133.2%,年均增长速度15.8%。
尽管全国各地文化事业费2000年比1995年无论是从绝对数,还是从相对数看,都有明显的增加,但只有北京、上海两个市的文化事业费的增幅超过同期全国财政支出的增幅133.2%,其余地区的文化事业费的增幅均低于同期全国财政支出的增幅,再加上物价上涨和调整工资因素的影响,文化事业费仍然偏少,不利于文化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上一篇: 山西省文化站现状堪忧 |
下一篇: 1998年群众文化业业务费增幅小、设施亟待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