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全国文化市场的主体―文化娱乐业的机构已达到179858家,主营营业收入181亿元,创利润9.88亿元,上交税费29.9亿元,增加值121.25亿元。
从机构人员看:1998年,全国文化娱乐业共有机构17.99万个,100.8万人,分别上年增加2867个,18480人,增长1.6%和7.2%。在文化娱乐业中,除舞厅、卡拉ok厅、台球厅、旱冰场的机构减少和结构比重下降外,其他娱乐业机构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增幅最大的是综合娱乐场所;从经济类型看,主要是私营和个体经济的娱乐场所比上年增加。歌舞厅、舞厅、卡拉OK厅、旱冰场的从业人员人数和分类构成比重均有不同程度减少和下降。
从经营规模和效益看:全国文化娱乐业的固定资产原价616.98亿元,比上年增加220.1亿元,增幅高达55.5%。主要集中在国有、集体经济投资的大型综合娱乐场所,其固定资产增加多、规模大。但经营规模的扩大,并没使其经济效益增长,全国文化娱乐业的利润仅有9.88亿元,比上年减少12.2亿元,下降幅度高达55.4%,除个体、私营经济的娱乐场所利润下降幅度较小外,其他经济类型的娱乐场所利润减少幅度大,主要原因是大型综合娱乐场所投资多、规模大,服务对象却不是面向大众,且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国内企业紧缩,使娱乐场所客源减少,效益下滑。全国文化娱乐业新创增加值121.25亿元,比上年减少6.06亿元,下降4.8%,只有个体、私营经济的娱乐场所增加值是比上年增长的,其他经济类型娱乐场所增加值均不同程度减少。尽管文化娱乐业的经济效益下滑,仍上缴国家各种税金20.1亿元,比上年增加3.9亿元,增长24.2%,除台球厅、旱冰场上缴各种税金减少外,其他类型娱乐场所的上缴各种税金均不同程度增加,增幅最大是综合娱乐场所,增幅高达90.3%。
统计结果显示,全国文化娱乐业的迅速发展,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增加就业人口、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等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统计资料也表明,我国文化娱乐业总体上还处在初级阶段,存在着高档的大型综合娱乐场所相对过剩与大众娱乐场所发展不足、总量发展相对超前与规划管理相对滞后、行业结构不合理等矛盾和问题,今后,要加强管理,扶持大众化娱乐场所;合理控制总量,调整优化行业结构,使全国文化娱乐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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