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间,安徽省各级政府注重文化事业建设,切实加大了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文化事业财政拨款(含文物、艺术教育事业费)五年累计达15.04亿元,年均增长15.6%,较好地缓解了文化事业经费长期紧张的状况。统计数据显示,“十五”期间安徽省文化事业财政拨款虽有所增长,但年平均增长幅度仍低于同期全省财政收入年均增幅2.1个百分点(“十五”期间,全省财政收入年均增长17.7%)。同教育、科技、卫生部门相比,政府对文化的投入比例也偏低。“十五”期间,全省文化事业财政拨款占全省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为0.564%,而2004年,教育、科技、卫生事业费占全省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分别达17.55%、0.87%和3.68 %。
从全省各市情况看,“十五”时期,全省17个省辖市中,文化事业费年均增幅达到或超过全省文化事业费年均增长水平的有合肥市、马鞍山市、芜湖市和铜陵市,其中合肥市最高,年均增长37.39%,其次是马鞍山市,为21.55%,芜湖市年均增长也达到19.04%。“十五”期间,省本级文化事业财政拨款年均增长17.61%,按可比口径计算,与同期全省财政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基本持平。
在省本级文化专项资金投入方面,“十五”时期,安徽省省本级各种专项资金为9649万元(文化专项7129万元、文物专项2520万元),重点用于省级重大文化活动和项目建设。而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河南省的省级各种文化专项资金分别达1.39亿元、2.96亿元、1.40亿元和1.15亿元。在省级文化专项资金中,安徽省5年累计用于农村文化建设的专项资金为650万元,江西省、山东省、湖北省、河南省分别达7336万元、6600万元、3843万元和2420万元。上述数据表明,政府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仍需加大。
安徽省文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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