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时期,江苏省文化文物事业经费(不含基本建设和其它固定资产投资)收入累计57.99亿元,年均增长10.33%;其中:苏南五市(含省级)40.28亿元,苏中三市8.41亿元,苏北五市9.3亿元,年均分别增长9.79%、11.63%、11.34。平均每市经费收入累计数:苏南8.06亿元,苏中2.8亿元,苏北1.86亿元。
“十五”时期,江苏全省财政拨款累计38.78亿元,年均增长15.65%;其中:苏南五市(含省级)26.92亿元,苏中三市5.31亿元,苏北五市6.55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4.82%、16.13%、18.3%。平均每市财政拨款数:苏南5.38亿元,苏中1.77亿元;苏北仅1.31亿元,相当于苏南的1/5。
“十五”时期,政府采取经济倾斜措施以缩小区域差距,宏观调控初显成效,苏北文化文物事业的财政投入年均增速已超过苏南、苏中区域。苏北与苏中的经费差距已渐缩小,与苏南(含省级)的经费差距较大。
附图:苏北的文化经费基数低,本省三大区域财政拨款人均值仍存阶梯差距:
“十五”时期,江苏省地方财政收入年均增长31.73%,地方财政支出年均增长29.72%。而同期全省文化文物事业的经费收入年均增长10.33%,其中财政拨款年均增长15.65%;其年均增幅均低于本省地方财政收支的增长势头。
附表:江苏与浙江文化文物事业的财政投入对比分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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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 |
2002年 |
2003年 |
2004年 |
2005年 |
江苏文化文物的财政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 |
0.71 |
0.63 |
0.59 |
0.48 |
0.45 |
浙江文化文物的财政拨款占地方财政支出比重(%) |
0.99 |
1.13 |
0.99 |
1.12 |
1.18 |
以江苏当年常住人口计,人均文化事业费拨款(元) |
7.60 |
8.91 |
11.18 |
11.23 |
13.78 |
以浙江当年常住人口计,人均文化事业费拨款(元) |
13.12 |
18.69 |
19.60 |
25.24 |
30.38 |
“十五”时期,江苏省各级财政对文化文物机构开展服务活动的资金投入额度虽逐年增加,但是占本省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却持续下滑。与邻近的浙江省地方财政对文化投入的增势相比,差距已越来越大。特别是农村的公共文化资源总量偏少,质量不高。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供给不足,进城务工农民的文化生活质量尚未得到有效改善。为基层群众服务的公共文化机构运转,存在较大的资金困难。
江苏省要共创文化发展环境,力争文化与经济同步发展,需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使公共文化服务的运转资金,保持一定比例的增长,以促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江苏省文化厅 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