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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财务司积极部署中直院团保障经费发放工作
发布时间:2008-07-09 09:54 来源: 编辑:财务司
信息来源: 2008-07-09

 

 

为贯彻落实温总理关于中直院团经费保障问题的批示精神,按照部领导指示,计划财务司积极与财政部教科文司沟通、协调。6月27日财政部正式批复中直院团保障经费分配方案后,为做好中直院团保障经费分配和发放工作,我司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下达各院团追加预算通知

7月1日,按照财政部财教【2008】120号文件,我司会同人事司下达追加中直院团保障经费预算。明确了中直院团保障经费主要用于以下两方面:一是以临时性生活补贴方式,适当提高院团离退休人员生活待遇;二是适当提高院团经费保障水平。同时规定了离退休人员临时性生活补贴标准和执行时间,并提出了相应工作要求。

二、召开中直院团保障经费发放工作布置会

为做好中直院团保障经费的发放工作,7月3日,我司会同人事司、离退休干部局召开中直院团人事处长、财务处长会议,专题部署中直院团保障经费安排等工作。

计划财务司赵雯副司长、人事司周庆富副司长、离退休干部局赵柏筠副局长到会讲话,介绍了中直院团增加保障经费的背景、我部在争取财政部财力支持方面所作的工作,并具体讲解保障经费方案的测算、安排情况、执行标准、执行时间等情况,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一)此次专项追加中直院团保障经费,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中直院团的厚爱。各院团要及时把有关精神向干部职工传达。同时为避免其他文化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攀比,也建议院团不过多宣传。

(二)各院团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保证离退休人员临时性生活补贴及时足额落实到人。同时各院团原有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津补贴不得减少。

(三)现有离退休人员管理方式不变。为保证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各院团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向离退休人员服务中心缴纳管理费、调资缺口等项费用

(四)用于提高在职人员保障水平的经费由各院团结合岗位设置管理改革等情况统筹安排。

三、配合各院团,做好预算额度申请工作

7月4日,为保证各院团追加的财政拨款及时申请到账,我司对各院团追加预算额度的具体工作情况做了布置,并计划在7月10日前完成向财政部申请预算额度的工作,保证追加的中直院团保障经费7月底前能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