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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达标率”考评工作简析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中国文化发展提出了新思路和新部署,如何将文化建设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综合考核范围,通过考评,促进各地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成为新时期的一项重大文化课题。山西省文化厅通过积极探索和努力,提出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达标率”这一全新命题,并将其纳入到山西省委、省政府对市、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的体系当中,于2008年初进行了首次实践。
一、紧密结合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背景,适时提出“达标率”指标
开展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是山西省委、省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举措,改变了过去长期沿用的、片面以经济增长指标指导评价考核地区发展的做法,代之以一套由经济增长、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人民生活和资源环境等5个方面44项指标组成的、新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体系。考评体系注重经济结构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统筹城市与农村、经济建设与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强调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山西省文化厅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在原仅考核“每万人公共馆藏图书”一项指标的基础上,适时的提出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达标率”(简称“达标率”)这一新的、综合的概念,作为一项新的社会发展统计评价指标纳入整个考核体系。“达标率”主要是对各市、县在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提高公共文化机构服务能力,切实维护低收入人群及其他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提高公民文化艺术素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等公共文化服务方面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市级“达标率”与“每万人公共馆藏图书”作为市级评价指标,各占总权重的0.5﹪;县级“达标率”占到本级指标的2﹪,权重较高,反应了政府对文化建设的日渐重视。
“达标率”纳入政府地区经济社会考核有利于更加科学、客观、公正地反映各市、县的文化发展水平和地方各级政府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及重视程度,为促进全省文化建设走上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轨道,为山西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从而对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发挥重要导向和保障作用。
二、紧扣工作热点难点,科学设置“达标率”相关指标
长期以来,由于文化事业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山西省文化基础设施陈旧落后、欠帐较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必须有完善的设施和充足的经费保障,因此,结合全省文化工作遇到的突出困难,省文化厅党组经过多次研究并反复征求市、县文化主管部门意见,制定下发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达标率”指标解释及计算公式》(试行),重点对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投入两部分设置了相关考核指标,各占总权重的50﹪。公共文化基础设施达标情况包括:市级、县(区)级文化馆(群众艺术馆)、图书馆、演艺(电影)场馆等文化设施建设情况;乡镇综合文化站、村文化室(包括社区文化中心)设施建设情况。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情况包括:市、县文化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重,人均文化事业费,人均购书经费,市群艺、县文化馆文化活动业务经费投入情况,扶持重点院团业务经费投入情况。对于各项考核指标,分别设置了相对应的考核量化公式,力争通过量化考核,合理评价市、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情况。
三、加强考评制度建设,力争考评数据及时、权威、准确
“达标率”考评方案制定下发后,要在较短的时间内,拿出比较权威、准确的基础数据,通过基础数据的汇总加工,测算出尽量准确的“达标率”数据,就必须建立健全一套科学、有效的工作制度。山西省文化厅党组高度重视考评工作,成立了“达标率”考核评价领导组及办公室,由厅计财处会同社文处负责,厅计财处具体测算各市、县“达标率”情况,各市、县文化局积极配合,派专人负责数据的汇总上报工作。为了取得真实、可靠的基础数据,考评工作从一开始就严把数据质量关,财政收入、人口数字等权威数据从省统计局、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相关部门取得,基础数据由市、县通过填列《“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达标率”测算明细表》提供,同时建立层层把关制度,各级汇总上报数据由本级文化主管负责人签章审核,全省数据汇总后,结合《山西省文化统计年鉴》历年年报数据进行分析对比,确保市、县数据真实可靠。“达标率”数据汇总后,为了保证质量,我们组织有关专业处室和单位负责人对各地上报数据进行了再次审核,对有疑问的数据进行了及时的调查了解和更正,同时,将初步测算结果反馈到各市、县文化主管部门进行再次核对。通过以上一系列的制度化建设和程序化建设,力求做到“达标率”的科学、客观、完整,以便真实反映市、县政府在文化建设中所做的工作。
四、积极分析考评结果数据,更好地为下一步工作决策服务
经过对“达标率”数据的分析,看到了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还非常艰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达标率”总体情况不容乐观。考评结果显示:全省有5个市和52个县(区)的“达标率”超过60﹪,分别占到机构总数的45%和44%,市、县“达标率”均未超过半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总体情况不容乐观,重经济建设、轻文化工作的现象在一些地区还很严重,文化基础设施陈旧落后,文化事业经费投入少,文化建设工程配套资金不足等是各地文化建设中存在的普遍现象。
2、“达标率”的地区间差异较大。各市之间文化发展还不平衡,排名第一位的太原市“达标率”为90.6%,排名最后的吕梁市,建市最晚,文化基础设施极不健全,文化事业费严重短缺,“达标率”仅为31.96%,两者相差近2倍。各县之间文化发展更不平衡,在县(区)中,排名第一位的晋中市榆次区“达标率”为98.95﹪,而排名最后的阳泉市城区,由于文化基础设施和经费投入基本为空白,达标率仅为3.74﹪,两者相差25倍还多。部分经济强县“达标率”较低,部分经济相对落后的贫困县却注重文化建设,“达标率”反而较高,这说明:各地文化建设发展不平衡,有经济条件、自然环境的因素,但最主要的问题还是观念和对文化工作的态度问题。
3、城区“达标率”最低,成为文化建设的一个最薄弱环节。全省119个县(区)中,达标率超过60﹪的有52个,其中包括45个县,占到县级区划(96个)的46.9﹪,平均达标率为55.5﹪;而城区中只有7个超过60﹪,占到城区总数(23个)的30.4﹪,平均达标率仅为46.6﹪,城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低于县城,成为文化建设的一个最薄弱环节。究其原因:一方面,近年来中央和省级对农村文化建设投入增加,但对城区文化建设投入相对较少,各种补助政策城区均不享受;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城区政府对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城区文化设施基本为空白,因无设施故也无投入,如不加快建设步伐,城区与各县文化发展的差距还将进一步拉大。
五、发挥考评结果作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达标率”首次测评工作历时近4个月,考评的初步结果在3月中旬报送省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工作领导组,作为44项考核指标综合评价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工作。5月14日,山西省2007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结果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报经省委同意并向社会公布,各市、县“达标率”排序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结果排序基本一致。为了进一步推动各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山西省文化厅下发了《关于2007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达标率”考评结果的通报》(晋文发[2008]29号),对11个市、119个县“达标率”进行了排队,并向各地通报了考评情况。从目前调查了解的情况看,考评工作的积极作用已开始凸显:一方面,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在考评过程中主动与当地文化部门联系,了解当地文化建设情况、“达标率”得分和排队情况,如:大同市政府、晋中市榆次区政府;另一方面,各地文化主管部门充分利用“达标率”考评结果,争取当地文化设施条件的改善和经费投入的增加,如:临汾市文化局负责人,通过对当地考核情况的分析,要求市政府加快改善市级文化基础设施,增加经费投入;晋中市文化局通过“达标率”考核,争取到乡镇文化站建设市级配套经费等。
与此同时,为了使“达标率”在考核的同时起到正面促进作用,积极反映各级政府在文化建设中的进步,相关指标也进行了人性化的设计,如:正在建设的文化设施可以在对应考核指标中得到一半的分值,这一思路在测评结果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2007年,朔州市开展了一系列文化设施建设工程,“达标率”相应提高,超过了文化基础设施同样欠缺的运城市、忻州市、晋中市、吕梁市,排名提升四位,对朔州市在文化投入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了积极的评价。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一个覆盖省、市、县、乡、村的综合文化工程,任何层面、任何地区文化发展的不足和不平衡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还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需要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支持力度。作为一项全新的考核评价体系,“达标率”的具体量化指标和分值设置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提高,如:市级“达标率”在整个评价体系中所占权重(0.5﹪)偏低,与文化在整个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相适应等。另外,目前“达标率”的设置考虑到的仅仅是我省现阶段的文化发展水平,很多指标还比较偏低,与文化发展水平较高的先进地区相比,显得不相适应,一些指标的设置还有待合理,这些都是我们下阶段工作需要仔细研究和思考的
(山西省文化厅 杨小平 王晓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