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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正式印发
发布时间:2010-09-07 16:06 来源: 编辑:财务司
信息来源: 2010-09-07

2010414,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发生7.1级强烈地震,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震发生后,文化部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传达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帮助指导青海省文化部门做好文化设施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恢复重建工作。财务司积极核实灾区文化系统灾损情况,协助青海省文化部门编制完成了《玉树地震文化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并报送国家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组。按照部里的统一部署,有关司局和单位积极筹措资金,支援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截至目前,共筹措资金6005.64万元,其中文化部筹措资金4539.36万元,主要包括安排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1248万元,玉树地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资金584万元,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资源以及为灾区玉树民族歌舞团提供演出服装、设备等资金180万元,部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及文化部社团捐款2527.36万元。国家文物局安排玉树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抢救保护专项资金1400万元,为灾区捐款66.28万元。

根据国务院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为做好灾区文化系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财务司积极协助青海省文化部门做好灾区文化系统灾损情况的统计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初步测算工作,并将有关数据及时反馈国家发改委、民政部以及青海省人民政府等有关部门,确保文化重建不缺位。2010712,青海省人民政府编制并印发了《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规划》。《规划》中公共文化部分的主要建设任务是建设公共文化设施42个,总建筑面积64370平方米,恢复重建附属设施及设备32900台(套),总投资31086万元。其中:州级文化馆、图书馆各1个,县级文化图书馆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9个,社区文化中心5个,剧场5个,州剧团1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传习所)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建设项目1个。《规划》期限为2010年—2012年。

《青海玉树地震灾后文化遗产恢复抢救规划》也同时印发,包括文物和宗教活动场所2部分,共建设项目136个,总建设规模221872平方米,投资总估算149000万元。其中玉树州文物恢复抢救面积50860平方米,设备购置12(台)套,投资估算50000万元;宗教活动场所规划建设面积171012平方米,投资估算99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