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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0日,财务司副司长饶权同志主持召开了第三次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研究中央歌剧院剧场工程、中国工艺美术馆工程(暂定名)、国家美术馆工程的进展情况,讨论部署下一步工作。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央歌剧院、中国美术馆负责同志及有关人员出席会议。
各单位汇报了工程的进展情况。中央歌剧院剧场工程设计单位正在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计划8月中旬提交3个完整的方案。关于设计方案超过建设用地红线的问题,拟征求红线外土地所属单位的意见后重新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审批。通过同德国、法国、日本等世界知名声学设计公司沟通,目前已初步选定德国BBM公司,配合设计单位完成剧场声学设计。建设用地西南侧垃圾楼迁建问题,经与东城区环卫服务中心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对外联络服务办公室进行沟通,以文化部办公厅的名义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函,申请北京市人民政府协调有关方面解决。中国艺术研究院组织非遗、工美等有关方面专家和院内相关业务部门对中国工艺美术馆工程(暂定名)的设计要求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委托北京市多方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按专家意见编制设计任务书和展陈大纲,同时对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编制的招标文件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中国美术馆会同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进一步研究、完善了第二阶段设计招标的招标文件。在征求美术馆界专家和馆内中层干部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设计任务书。与第一轮中标的5家设计单位进行了充分沟通,积极做好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汇报的准备工作。
会议指出,中国工艺美术馆工程(暂定名)项目建议书已经国务院会议批准通过,国家发改委近期将印发通知。请中国艺术研究院据此抓紧做好规划意见书的报批工作。北京市人民政府已经批准了《奥林匹克中心区文化综合区城市设计导则》,请中国艺术研究院和中国美术馆抓紧将《导则》中的有关要求和技术参数纳入设计任务书并加以完善,做好向国务院领导同志汇报的准备工作。关于项目前期费申请,经与国家发改委有关部门沟通,请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央歌剧院、中国美术馆在前一次申报经费的基础上,根据前期工作进展的实际情况,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为时间节点,充分考虑预算执行进度,重新测算编制项目前期费用预算。关于第二阶段邀请招标方案,经与国家发改委有关司局沟通,采用5进3的方案和现行的招投标法相悖,只能采用5进1的方案。但在评审前和评审过程中要把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关切融入其中。
饶权同志对三个项目的当前进展和各单位的前期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希望各单位要抓紧时间,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按照部领导“国内领先、国际一流,充分体现中国元素,不搞怪异,功能要先进适用,节能环保”等指示要求,有针对性的完善设计书。二是计划在8月下旬召开领导小组会,研究讨论各项目设计任务书和招标文件,做好向国务院领导汇报的准备工作。要围绕国务院领导关心的几个问题来准备汇报材料。三是关于聘请项目管理公司的问题。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聘请项目管理公司及其它专业中介机构,但业主要对项目负总责。项目管理公司可以承担一部分服务,但无法取代业主的责任。文化建筑不同一般公共建筑,内部功能要求复杂,需要建设单位有一个强有力的管理班子来做好管理和协调工作。上一篇: 文化部计划财务司召开部系统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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