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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2015年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情况的通报》(财办库〔2016〕342号),对中央部门2015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考核评比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包括文化部在内的部分中央单位提出表扬。
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是政府采购综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能够全面反映政府采购各个层级、各个环节的具体情况,影响着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定和资源的分配。自财政部2014年推出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以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的范围逐步扩大、数据量不断增加、数据报送标准也渐趋严格,对各单位政府采购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贯穿了政府采购政策落实、预算编制、计划管理、采购实施、合同授予、国库支付和信息公告全过程,已经成为政府采购重要的日常基础性工作,对依法高效实施采购起到重要作用。在宏观上,做好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能够及时掌握各个单位(部门)的采购需求和预算执行情况,有利于贯彻好政府采购法规政策,对接好采购需求与采购周期,提高采购的合理性和计划性;在微观上,良好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能够提炼出各种类型采购的特点和各个品目采购的规律,有利于把握好采购效率与采购质量的关系,提高采购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近年来,我部高度重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政府采购各项政策法规的同时,认真按照财政部整体工作部署积极加强政府采购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大政府采购宣传培训力度,并把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作为政府采购管理的切入点,努力抓出成效。一是以信息统计促规范。目前,我们通过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严格执行了政府采购法和条例对于政府采购预算的规定,有效落实了“无预算不得采购、先预算后采购”的要求;严格执行了国家关于批量集中采购的有关规定,每月设立时间窗口组织各单位填报批量采购数据,并对协议供货采购方式进行了规范管理;二是以信息统计提质效。借助政府采购信息化平台,实现了政府采购备案类计划实时审核,审批类计划审核上报周期缩短在3个工作日内;建立了政府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制度,对于价高质次或服务不到位的供应商在系统内部进行通报,在计划管理系统内进行预警;三是以信息统计促研究。通过对我部及系统各单位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可以及时掌握政府采购趋势和特点,并以此进行研究和改进。如有政策性的问题及时向财政部汇报反映,对于我部内部的共性问题及时将情况向领导报告,属于业务上的问题积极组织各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研讨分析。
我部政府采购工作不断进步是部、司领导高度重视的结果,也是部机关、各直属单位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的结果。此次通报表扬是对文化部系统全体政府采购人员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我们还要继续把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做实做细,推动政府采购整体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