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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司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在京召开
发布时间:2014-09-17 15:28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4-09-17

    9月1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在京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文化部、中宣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家民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残联、中国科协、国家标准委等协调组各成员单位部级成员、司局级联络员和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宣部副部长,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协调组召集人蔡武主持会议并讲话,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协调组办公室主任杨志今就《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审议稿)的起草修改情况作了说明。会议新增民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等4家单位为协调组成员单位,审议了《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审议稿),通报了协调组成立以来的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重点工作作了部署。

    会议指出,半年来,在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协调组各项重点工作顺利推进,有力地推动了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一是稳步推进协调机制建设。正式印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工作方案《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目前,北京、陕西、四川、吉林等省市已经成立相应的省级协调机制。山东等省市也正在积极筹备开展相关工作。二是推动《意见》和《标准》起草。设立了专项课题,成立了文件起草工作小组,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研讨,形成了文件稿和课题研究报告,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为下一步提交中央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三是配合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立法。目前,保障法草案已初步征求了各地人大和文化系统的意见,正在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四是积极开展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五是召开全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对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重要改革任务作出具体部署。

    会议强调,协调组下一步要重点推动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加快《意见》和《标准》的修改完善工作,尽快提交中央审议。二是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系列试点探索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的模式、路径和方法,争取在3-5年内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体系框架。三是抓紧制定《关于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启动《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规划纲要(2015-2020年)》编制研究,召开贫困地区公共文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四是继续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立法工作。适时征求协调组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同时选择部分省份开展立法调研。五是按照2020年“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编制涵盖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教育、科技等系统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2014年底前启动规划预研究工作。

    文化部相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