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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司
山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发布时间:2014-12-30 14:15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4-12-30

 

2014年,我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文化部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统筹服务设施网络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的要求,积极探索,扎实工作,逐步推进全省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圆满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以健全机制为突破口,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

(一)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2013年,我省朔州市成功申报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单位,晋中市“民办文化扶持引导与规范管理”、大同市“红领巾艺术团再建设”2个项目被列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今年以来,我省积极督导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组织召开了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推进暨经验交流会,开展了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中期督查暨第一批示范区后续建设督查,协调推进示范区区域联动,有力推动了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朔州市投入1282万元用于图书馆总分馆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为市群艺馆、图书馆、文化艺术中心共配备73名工作人员,各县(区)为乡镇综合文化站选配了文化站长,配备了2名工作人员。晋中市2014年投入1000万元设立文化事业专项资金,其中涉及民办文化创建项目可用资金达到100万元大同市加强“红领巾”艺术团自身建设,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红领巾”艺术团建设经验。长治市从今年起连续3年,每年设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用于示范区后续建设。

(二)圆满完成第一次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函〔2013〕107号)要求,我省组织开展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依据第一次全国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标准和定级必备条件,通过乡镇(街道)自评,县区复查,市局实地抽查、审验复评,省级公示,确定大同市南郊区马军营乡综合文化站等66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一级站,长治市屯留县西贾乡综合文化站等116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二级站,运城市永济市开张镇综合文化站等171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三级站,达到了以评促建的效果。

(三)扎实开展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工作。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审命名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函〔2014〕249号)要求,我省积极组织了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申报工作。

(四)不断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把教育培训作为培养基层文化人才的有效途径,不断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举办“群星奖”创作培训班、文化馆(站)业务骨干技能培训班,全省11个市280余名文化馆、站工作人员参加培训;二是选送20余名基层文化工作者参加文化部主办的各类培训班,提升基层文化队伍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养。

(五)稳步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完成省级图书馆数字资源加工平台的系统、需求分析及“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省级中心管理软件的安装调试。搭建山西地方特色资源建设内容框架,进一步规划山西古建筑、山西古长城、山西抗战史迹数据库群建设,做好“山西地方戏曲资源库”、“山西传统手工技艺资源库”、“山西传统建筑资源库”的数据入库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古籍普查、修复、数字化工作,不断加大古籍保护力度。

(六)探索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等试点工作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等试点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函〔2014〕318号)要求,印发《山西省文化厅关于转发<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等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晋文办发〔2014〕98),确定长治市、朔州市为省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地区,长治市、朔州市为省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地区,山西省图书馆等9个单位为省级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单位。

(七)扎实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调研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文化部工作部署和我厅工作安排,围绕“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主题,赴临汾、运城、长治、忻州、吕梁等地进行了调研。

二、以文化惠民为着力点,努力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一)山西省“大地情深”——‘群星奖’获奖作品巡演成功举办。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4年“群星奖”获奖作品全国巡演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文化惠民在三晋”系列活动,6月11日至23日,组织我省“群星奖”获奖作品到全省各地的军营、学校、厂矿、企业、乡镇、社区进行巡演,共演出11场。此次演出选取了《背着妈妈上大学》、《退钱》、《马拉鼓车》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获奖作品,采取“群星奖”获奖作品与各地特色文艺节目相结合、剧场演出与广场演出相结合的方式,把群众文艺精品送到了百姓家门口,拉近了舞台与群众的距离,得到各地群众的一致好评,促进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建设。

(二)“中国梦·三晋情——文化志愿服务基层行”系列活动有序开展。根据《文化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2014年“我们的中国梦·文化志愿服务基层行”系列活动的通知》(文公共发〔2014〕8号)精神,以文化志愿者为骨干力量,着力推进“春雨工程”、“大地情深”两项工程,积极开展“传递书香、见证成长”、“精彩生活、幸福使者”等文化志愿活动。7月,“春雨工程——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我们的中国梦,戏曲剧照摄影展》赴宁夏回族自治区展览,近4000人观展。组织我省《海英和她的妈妈们》、《闻喜鼓车》2个“群星奖”获奖作品参加“大地情深”——群星奖获奖作品全国巡演四川行、湖北行及在北京举办的闭幕演出。同时,做好文化志愿者活动与文化惠民工作的结合,全省“群星奖”获奖作品巡演过程中,370多名演职人员统一着印有“山西文化志愿者”标识的服装,对文化志愿服务起到很好的宣传和推广作用。

(三)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根据《山西省文化厅关于印发<“文化惠民在三晋”系列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围绕“送欢乐下基层”文化服务活动、“润物无声”公共图书馆服务活动等10个主题,广泛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年初春节元宵节期间,省级组织演出21场,分别对部队、建筑、环卫、煤矿、教育、社区等领域进行慰问,全省各地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群众文化活动。3月9日至12日,组织文艺院团赴兴县演出5场。与省教育厅联合举办了第九届“三晋之春”合唱比赛;与省残联联合举办了残疾人文化周活动;与省书法家协会联合主办了第十二届书法临摹大赛;举办了“幸福在身边”山西省第六届网络摄影大赛;与省委宣传部、省政府农民工办公室、省总工会联合主办的第三届农民工歌手大赛即将开赛。积极组织队伍参加了第十二届“和平杯”中国京剧票友邀请赛、“永远的辉煌”——第十六届中国老年合唱节。

省群艺馆定期在迎泽公园、文瀛公园等地进行文化惠民演出,持续开展“手牵手·让梦想成真”公益培训、老年大学艺术培训等,并于“六一”国际儿童节期间举办了“放飞心愿·拥抱快乐”粉笔画大赛暨儿童画展活动。省图书馆积极开展为盲人读者、孤儿院送书捐赠活动,定期举办公益展览,长期免费开展“文源讲坛”;并在图书馆新馆开馆一周年之际,组织开展了“人文泽晋、共筑梦想”——寻找“最美读者”、“书香长风、文化三晋”主题征文等活动。5月26日至6月1日,围绕“图书馆——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民族精神家园”主题,在全省开展了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有效宣传了图书馆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民族精神家园方面的积极作用。

我省长治市组织文艺轻骑小分队下乡面向基层、面向农村开展文化服务,文艺轻骑小分队下乡活动自实施以来,共演出300多场次,深受基层群众欢迎;在全市广泛开展社区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军营文化活动;开展图书流动服务车进社区活动,利用2辆图书流动服务车,每月选择20个社区及军营开展巡回流动服务20次,为市民提供就近、便利、快捷的图书借阅服务,目前已办证2700个,服务333次,服务人口达到8万人。太原市图书馆制定馆外多点服务方案,分别在市群艺馆、美术馆及各县区图书馆设立分点,为读者提供图书借阅、报刊阅览等服务,极大地延伸了公共文化服务触角。大同市组织市、县两级图书馆、文化馆业务骨干到乡镇、村指导图书管理知识、健身舞排练等,受训人员达1000多人。

三、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与省财政厅共同出台了《山西省省级购买公共演出服务方案(试行)》,坚持“政府引导、突出为民;端正导向、确保质量;公开择优、市场运作;加强管理、不断完善”的基本原则,制定购买公共演出服务价格和补贴标准,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引导社会力量投入公共文化服务。省级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组织省直院团举办了“送戏百场进老区”活动,深入全省11市60余乡镇演出105场,近2000名演职人员与农民面对面、零距离,向广大农民展示了我省近年来舞台艺术的新作品、新成就,传递了向上、向善的正能力,受益群众达数万人。我省忻州市在实施“送戏下乡 文化惠民”工程中,亦采取“政府买单、群众看戏”的形式,组织文艺院团到基层乡村演出,每年市级剧团演出600场,县级剧团演出500余场,演出计划网上公示、演出效果随机抽查,演出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2015年,我省将继续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文化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以建设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中心,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