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14年,我区各级文化部门自治区“8337战略”和民族文化强区建设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实施公共文化重点工程为手段,以基层公共文化设施为载体,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服务水平和覆盖率、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为宗旨,大力加强苏木乡镇综合文化站、嘎查村文化室、流动文化车、农村牧区小舞台建设,全区公共文化建设取得新进展。目前,全区有图书馆114个,群艺馆13个,文化馆103个,展览馆2个,美术馆8个,苏木乡镇(街道)文化站1038个,村嘎查文化室6850个,文化广场376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区的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一)贴近基层,实施“十个全覆盖”嘎查村文化室建设。为解决城乡公共服务差距较大现状,实现公共服务水平均等化,今年年初,自治区提出利用三年时间,实现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从2014-2416年,通过分年度实施,为全区10000个行政嘎查村文化室每个配备5000元、总投资额5000万元的适用文化活动设备。目前,全区完成2014年度3711个嘎查村文化室设备的采购、配发工作,较原计划数多完成6%。为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2014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盟市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中,将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达标率、免费开放资金管理使用、公共文化活动开展等纳入考核指标,使公共文化建设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
(二)突出需求,推动农村牧区小舞台建设.目前,我区有乡村小舞台近千个,但是多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建成保留下来的,因年久失修,相当部分已经废弃或者无法使用,基本失去了开展文艺演出的功能,为加强乡镇苏木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方便各级艺术团体下乡演出和当地群众文艺活动开展,2013年4月,自治区《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惠民工程的实施意见》中,提出“人口相对集中的苏木乡镇所在地或嘎查村,鼓励建设供文艺演出、电影放映和群体性文化活动的小舞台”, 2013年至2014年底,我区在38个国家级贫困旗县每个旗县选择1个领导重视、交通方便、人口相对集中、民间文艺活动丰富、综合文化站功能发挥较好的苏木乡镇,实施了农村牧区小舞台项目试点建设。目前,38个小舞台建设项目正在验收和总结,新的一轮苏木乡镇和人口集中的嘎查村小舞台、小广场建设已经进入规划阶段。
(三)多措并举,丰富活跃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一是广泛开展节庆群众文化活动。每年举办具有导向性、示范性文化活动1000多项,参与人员近3000万人次。这些活动最大的特点就是在免费、便捷地为群众提供文化服务,已形成特色化、品牌化、规模化的节庆文化活动达110多项。二是流动服务、送文化下乡形成品牌。我区多数牧区居住分散、交通不便、信息闭塞,文化生活十分贫乏,为解决广大基层特别是偏远农牧区看戏、看演出难问题,每年的元月至3月中旬,我区组织各级艺术院团开展“百团千场”下基层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每年每支乌兰牧骑深入本旗县农牧区活动4个月以上,为群众演出100场以上,每行政村月均演出1场以上。全区各级艺术院团每年下基层演出超过5000场,2014年超过7000场。鄂尔多斯市公共文化单位和基层文化室利用配备的111台流动文化车和74台流动电影放映车,每年仅春节期间组织节日晚会、送图书进社区、举办展览、选放优秀电影等就达240场(次),受众人数近20余万人。2014、2015年,国家又为我区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8个旗县配备流动文化车。三是创新模式,探索适合内蒙古自身情况的数字文化工程。针对我区东西直线距离2400多公里,边境旗县多,大量牧民依然保持着少数民族放牧生活习惯,近800万基层农牧民生活在远离城镇,几乎无法获取网络信息的状况,为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保障了基层农牧民基本文化权益,根据国家 “边疆数字文化长廊建设”要求,我区从2012年开始实施“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在7个盟市的14个旗县开展试点工作,共建设一级数字加油站15个、二级数字加油站2个、移动数字加油站70个,服务农牧民达十万余人。2014年,自治区政府将“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写入自治区政府农村牧区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实施方案,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加以推进。5月19日,国家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在包头市召开全国性会议,对这一创新服务模式进行总结和推广。2014年5月30日,文化部在浙江省衢州市召开全国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我区向大会介绍了包括自治区流动文化、数字文化在内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经验。
(四)因地制宜,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覆盖率。全区各级文化部门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结合农区、牧区不同情况,积极落实中央关于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要求,牧区采取“送文化下乡”与民俗活动结合;农区围绕重大节日定期举办文艺活动,扶持、引导和命名文化示范户,吸收当地群众经常性参与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覆盖率、农牧民群众文化活动参与率和文化服务满意度,努力打通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特别是我区包头市土右旗依托本地区丰富的文化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通过政府主导、政策引导、分类指导、社会参与,实现文化大院发展功能多样化,投资多元化,现有100多家文化大院拓展创收渠道,进行产业化运营,以创收所得支撑文化活动,年创收达7000多万元,使文化大院步入“以院养院”的可持续发展之路,使富有浓郁乡土气息和地域特色的二人台艺术得到传承、发展和创新。文化大院“天天有活动、周周有演出、月月有看点、处处有亮点、年年有创新”,年举办活动达18000多场,受益人数达32万人次,在各文化大院周围形成“十里文化圈”,提升了村民的幸福指数,促进了社会和谐,文化大院被群众亲切地称为“永不落幕的舞台”。
二、2015年工作计划
针对目前全区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公共文化发展不平衡,公共文化的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分布的差距仍然很大的现状。2015年,我区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为重点,深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惠民工程的实施意见》,以实施公共文化各项改革、推进公共文化重点惠民建设项目、打造免费开放服务品牌、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考核和反馈机制为手段,努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务单位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强化公共文化建设整体实力。具体的讲,拟做好如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制定好自治区文化发展“十三五”规划。在规划中,将公共文化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将嘎查村文化室、流动文化车、农村牧区小舞台等公共文化惠民项目纳入规划分年度实施。积极推动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政策,督促各地在新建社区建设一批综合文化活动中心。
二是深化公共文化单位管理机制改革。建立并发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协调组作用,实现文化、财政、发改、人社等部门职能和资源优势互补,在规划制定、政策衔接、资金投入等方面加强统筹,加强制度设计,解决重大问题;依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的底线要求,全面落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有关要求,完成全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嘎查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总结推广经验成果,提高公共文化单位服务效能。
三是继续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以举办“农牧民文化周”活动为示范,打造一批在全区有影响、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群众喜爱的社会文化活动。发挥自治区“基层十佳文化单位”、“十佳文化广场”、“文化先进社区”等评优创建先活动的导向性、示范性和带动性,推动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把“非遗”保护传承、群众性文体活动与重大节日、民族民间文艺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不断提高公共文化资源和产品的综合利用率、活动受众面和群众参与率。继续深入开展“春雨工程—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加强边疆与内地文化交流。
四是加大数字文化工程推进力度。继续实施文化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加大“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覆盖范围。积极创造条件,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的资源及时提供广大群众享受。完善自治区公共文化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对全区公共文化建设的全面统计、监控和指导。
五是推动创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宣传推广鄂尔多斯市创建国家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好经验、好做法,配合文化部完成包头市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和自治区两项国家级示范项目的验收工作。以旗县人民政府为主体,分批创建自治区公共文化示范区(项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通过网络平台、信息简报、工作通报、工作座谈会等形式,推广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经验。吸纳各创建示范区的制度设计经验,形成对全区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政策、措施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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