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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司
文化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2015年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1-18 12:51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5-01-18

文公共发〔20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文明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文明办,文化部各直属单位: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3号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化志愿服务制度,推动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现就开展2015年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广泛传播志愿理念,把发展文化志愿服务事业作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内容,坚持文化志愿服务与提供政府服务相衔接、与完善市场服务相补充、与创新文化治理相结合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营造向上向善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基本原则

(一)凝聚共识,引领风尚。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发展先进文化创新传统文化扶持通俗文化引导流行文化改造落后文化抵制有害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形成引领社会进步的文明风尚

(二)供需对接服务基层。准确把握新时期群众文化需求特点农村、社区为重点服务区域,围绕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开展针对性服务,服务项目进一步向老少边穷地区倾斜。

)整合资源,拓展领域联合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广泛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文化志愿服务。充分发挥文化志愿者联通政府和社会的特点和优势,进一步拓展文化志愿服务领域。

    (完善机制,常态长效。建立健全文化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完善各级文化志愿服务组织网络,推动文化志愿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推动文化志愿服务事业规范有序、持续健康发展

主要任务

(一)以“行边疆、走基层”为主要内容,深入实施2项示范性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1.“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文化部牵搭建内地与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横向交流平台,以“大舞台”、“大讲堂”、“大展台”为载体组织实施一批针对性强、效果好的文化志愿服务项目,丰富老少边穷地区基层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活动方案见附件1)

2.“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活动。文化部牵头搭建国家艺术院团和地方纵向交流平台,组织国家艺术院团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开展公益性演出活动,将优质文化资源引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将高雅艺术送到基层,不断提升群众文化生活品质(活动方案见附件2)

(二)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9个主题基层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1.“传递书香 见证成长”公共图书馆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参与各级公共图书馆讲座培训、图书导读、读者咨询等各项服务,为读者学习知识创造良好环境。

2.“精彩生活 幸福使者”文化馆(站)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积极参与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艺技能培训、参加各种文艺演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

3.“共享历史 感受快乐”博物馆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担任讲解员、参与展览布展、协助做好文物档案整理、开展文物知识普及活动等,让人们在认知和欣赏过程中,增长见识,陶冶情操。

4.“感受艺术 美丽心灵”美术馆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担任导览员、讲解员,参与举办美术讲座,普及美术知识,提高大众的审美水平和欣赏能力,吸引更多群众走进美术馆感受艺术的魅力。

5.“文化惠民 为您服务”文化惠民工程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协助做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的技术支持、政策宣传、资源整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建设水平,促进共建共享,活跃城乡基层文化生活。

6.“邻里守望 文化暖心”关爱重点群体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志愿服务,让困难群众得到及时的关爱,感受到社会的温暖

7.“欢乐节日 爱我中华”节日纪念日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利用传统节日和纪念日,组织文化志愿者举办文艺演出、演讲比赛、诗歌朗诵等活动,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8.“文化公益 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吸纳热心文化工作的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参与公益性文化活动。通过企业冠名、活动宣传、新闻报道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文化志愿服务工作。

9.“关爱成长 快乐生活”乡村学校少年宫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文化志愿者加入乡村学校少年宫志愿辅导员队伍,就近就便组织农村学生开展文体活动,丰富农村未成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促进他们健康成长。

(三)以“健全组织、规范管理、完善机制”为主要内容夯实文化志愿服务工作基础

    1.健全文化志愿服务组织机构。全面组建省级文化志愿服务组织机构,推动建立市、县级文化志愿服务组织机构,2015年基本实现各省和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全覆盖。

2.规范文化志愿者管理。指导公共文化机构和文化志愿服务组织机构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文化志愿者招募信息,广泛吸纳有能力、有意愿的人士登记注册对文化志愿者开展分级分类管理,研究制定各类文化志愿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

3.完善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机制。加强文化志愿服务理论研究,研究制定鼓励和规范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维护文化志愿者合法权益、促进文化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招募注册供需对接培训管理服务记录激励保障等工作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启动阶段(1-2月):文化部召开工作推进会议,部署2015年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组织2项示范活动的项目资源推介。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和有关单位根据工作要求制定全年活动实施方案,广泛发动本地区、本单位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机构积极参与。

(二)具体实施阶段(3-10月):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和有关单位3月份组织开展“学雷锋·文化志愿服务月”活动,全面启动实施各类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在全国掀起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热潮。同步开展文化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加强文化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文化志愿者突出事迹的宣传工作

(三)总结表扬阶段(11-12月):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和有关单位认真总结全年工作,及时向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报送总结报告。文化部适时召开总结表扬会议,对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典型进行表扬。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和有关单位要把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年度考评指标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和统筹推动,确保工作顺利实施、取得实效。

(二)加大对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宣传和推广。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和有关单位要同步策划活动宣传方案,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手机报等新兴媒体,采取动态报道、评论报道以及专题报道、系列报道等多种宣传方式,充分展现活动成果和志愿者风采。文化部、中央文明办将组织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对重点活动进行实地报道。

(三)加强对文化志愿服务活动的支持和保障。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和有关单位要为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在组织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时,为文化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文化志愿者权益要制定活动安全预案,防止意外事件发生。要对在活动中作出积极贡献的优秀组织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保护好文化志愿者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联 系 人:关红雯  刘亚东  程韦宇 

联系电话:010-59881733、59881726、59881777

电子邮箱:ssminzu@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

        活动方案

          2.2015年“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

            走基层活动方案

          3.2015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

            活动项目对接确认表

          4.2015年“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

            走基层活动项目对接确认表

                      

 

                         文化部     中央文明办

                            201518

 

 

附件1

 

2015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

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边疆民族地区的文化援助力度,2015年文化部、中央文明办决定继续组织开展“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简称“春雨工程”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充分发挥文化志愿服务在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着力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产品供给和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各地区各民族间文化交流,促进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二、活动形式

以“大舞台”、“大讲堂”、“大展台”为基本载体,通过双向互动形式实施文化志愿服务项目,搭建内地与边疆、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文化帮扶与交流平台。

(一)大舞台。组织文化志愿者深入老少边穷地区,为当地群众提供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文艺演出;利用内地文化设施资源,为老少边穷地区优秀文艺团队到内地演出提供便利。

(二)大讲堂。组织文化专家学者、艺术人才和技术人才等作为文化志愿者,赴老少边穷地区开展专题讲座、文化策划、文艺辅导、技能培训等服务;在内地设立培训基地,为老少边穷地区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三)大展台。组织文化志愿者在老少边穷地区开展文化展览和艺术采风活动;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播手段,为老少边穷地区提供数字文化服务,支持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

三、服务地区和志愿单位

(一)服务地区。内蒙古、黑龙江、辽宁、吉林、广西、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以及其他省的老少边穷地区。

(二)志愿单位。内地省(市)文化厅(局)和文化部直属单位。鼓励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城市及其他社会力量积极参与。

四、实施步骤

(一)提出供需。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和文化部直属单位分别研究提出文化志愿服务需求和供给项目,向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申报;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整理发布“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包”。

(二)项目对接。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组织开展项目资源推介,双方通过充分论证和双向选择,确定拟实施项目和承办单位

(三)签订协议。承办单位签订项目协议并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有关筹备工作。

(四)组织实施。承办单位根据协议内容组织实施文化志愿服务项目。

(五)督导评估。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负责对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和绩效评估。文化部根据评估结果对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一定奖励。

五、活动保障

(一)活动经费。春雨工程”活动经费主要由志愿单位承担,文化部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给予适当补助。

(二)管理考评。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和有关单位要将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及时向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反馈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活动总结。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和有关单位参与活动情况将作为文化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

六、材料报送要求

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和文化部直属单位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分别研究提出文化志愿服务需求和供给项目。项目要紧密结合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发展需要和群众实际文化需求,鼓励小型轻便、规模适度、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项目;服务区域要以基层(县、乡、村)社区为主,重点向边境地区和少数民族聚集地区倾斜;项目预算要体现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

内地省(市)文化厅(局)和文化部直属单位主动与边疆民族省(区)文化厅对接项目,分别填写《2015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项目对接确认表》(附件3)请于2015年3月1日前2015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项目对接确认表和项目协议报送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电子版发至邮箱)。

 

 

附件2

 

2015年“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

走基层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鼓励高雅艺术走进基层服务群众,2015年,文化部、中央文明办决定继续组织开展“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活动(简称“大地情深”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志愿服务、需求导向、自主参与、多方共赢”原则,将高雅艺术以志愿、公益的方式引入基层公共文化建设,进一步整合文化资源,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提高群众文化艺术素养和审美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精神文化需求,让人民群众共享艺术发展成果,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活动形式

由文化部搭建平台,国家艺术院团作为志愿单位,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城市作为主要服务地区,举办公益性演出、艺术辅导和展览。

三、志愿单位和服务地区

(一)志愿单位(14个)。

1.文化部直属艺术院团(9个):国家京剧院、中国国家话剧院、中国歌剧舞剧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响乐团、中国儿童艺术剧院、中央歌剧院、中央芭蕾舞团、中央民族乐团。

    2.中直国家机关文艺院团(5个):中央民族歌舞团、中华全国总工会文工团、中国广播艺术团、中国铁路文工团、中国煤矿文工团。 

(二)服务地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城市为主,其他有条件的地(市)级城市可申请参加。

四、实施步骤

(一)申报阶段。国家艺术院团根据自身资源,确定参加活动的剧目、讲座和展览内容,报送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整理发布“国家艺术院团文化艺术服务资源包”。

(二)对接阶段。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组织开展项目资源推介,协调国家艺术院团与活动参与城市文化局进行充分沟通和双向选择,确定服务项目,双方签订项目协议。

(三)实施阶段。国家艺术院团和活动参与城市文化局根据协议实施志愿服务项目。

(四)总结阶段。国家艺术院团和活动参与城市文化局分别向文化部公共文化司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总结。

五、活动保障

(一)活动经费。“大地情深”活动经费由活动参与城市承担,国家艺术院团的公益演出劳务费、演职人员当地食宿费、往返交通费、道具运输费等由文化部直接对活动参与城市给予适当补助。活动可采取赠票或公益性票价方式售票,不得采取营业性票价售票。观众要重点向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倾斜,并通过赠票方式组织观看。

(二)管理考评。各省(区、市)文化厅(局)要加强对活动的协调、指导和支持;国家艺术院团和活动参与城市文化局要将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活动方案,明确责任人,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及时向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反馈活动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及时上报活动总结。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城市要把活动开展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之间联动合作与资源共享有机结合,开展活动情况将作为创建过程管理的重要考评依据。

    六、材料报送要求

国家艺术院团要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认真研究设计文化艺术服务资源。服务资源设计要按照“三贴近”原则,既要体现国家院团艺术发展水平,又要切合基层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注重群众文化艺术素养和审美水平的普及与提高。

活动参与城市文化局根据“国家艺术院团文化艺术服务资源包”内容提出需求,经本省(区、市)文化厅(局)同意后积极与国家艺术院团对接,确定服务项目,签订服务协议。请于2015年3月1日前《2015年“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活动项目对接确认表》(附件4和服务协议报送文化部公共文化司(电子版发至邮箱)。

  

附件3

 

2015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

项目对接确认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实施单位

 

服务形式

□大舞台        □大讲堂        □大展台

项目预算

 

拟实施时间

 

拟实施地点

 

志愿者人数

 

服务对象人数

 

项目联系人

 

单位及职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项目简介

 

 

 

 

 

 

 

注:1、填报单位为省(区、市)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和有关文化部直属单位

2、每个项目须单独填表。

3、实施时间具体到年月,实施地点具体到市、县级。

 

 

附件4

 

2015年“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

活动项目对接确认

 

  填报单位(盖章):

项目名称

 

对接院团

 

项目预算

 

拟实施时间

 

拟实施地点

 

项目联系人

 

单位及职务

 

办公电话

 

手      机

 

项目简介

 

 

 

 

 

省级文化部门意见

 

 

 

 

 

注:1、填报单位为活动参与城市文化局

2、每个项目须单独填表。

3、实施时间具体到年月,实施地点具体到市、县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