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工作简报(第二期)
发布时间:2015-03-13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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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5-03-13
湖北、浙江、山西、安徽等省
加快推进《意见》贯彻落实工作
湖北省省委书记,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分管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对贯彻落实工作提出要求。文化厅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市县文化行政部门、厅直各单位加强学习贯彻《意见》精神,抓好落实。并协调相关部门、高校,抽调精干人员,分别组建制订工作组和审阅专家组,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专人专责专项开展湖北省实施意见和标准的制订工作,目前已形成省级实施意见和标准讨论稿,近期将提交省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议。同时,开展3次调研座谈,地域涵盖平原、山区、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县市等,对象包括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市县文化局长、各级公共文化机构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和厅机关相关处室代表,累计近60人。
浙江省文化系统迅速行动,认真抓好《意见》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作为全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省,浙江省积极推动三个国家级试点的实施工作,通过实施“十大工程”,着力构建“五大体系”,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四个标准化”,推动《意见》精神落到实处。针对文化供需脱节等问题,重点建设浙江省文化供需平台,努力整合全省各类文化资源。建立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发展体系,积极推动《浙江省传统戏曲振兴计划》的贯彻落实。加强基层文化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在继续加大力度建设文化礼堂的同时,重点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转型升级和城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研究出台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文化的实施意见,凝聚各方力量,形成齐心助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生动局面。
山西省文化厅召开党组(扩大)会,传达《意见》精神,并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研究贯彻措施。对《意见》部署的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并着手参照国家《标准》研究制定符合山西省实际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进一步摸清底数,将面向基层,致力惠民作为工作重点,既出台全面实施意见,又制定年度行动计划,明确实施步骤、具体措施和进度目标。同时,梳理总结长治、朔州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的经验,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实施意见制定工作,健全各项政策体系。
安徽省1月19日在全省文化工作会议上传达了《精神》精神,并就学习贯彻提出要求。1月30日、2月10日,文化厅专门组织学习讨论,研究贯彻《意见》的具体方针措施。2月28日,召开了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起草组第一次会议,宣传、文化、发改、教育、科技、财政、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部门参加,正式启动了文件的起草工作,目前,相关调研部署、资料梳理等起草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