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工作简报(第一期)
发布时间:2015-03-13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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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5-03-13
编者按: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出台后,文化部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及时部署各地开展《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各地按照《通知》要求,推出一系列落实《意见》精神的政策措施,现将部分省市的有关工作情况择要编发,供参考。
北京、山东、江苏、湖南等省(市)
加快推进《意见》贯彻落实工作
北京市制定出台了落实《意见》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依据《意见》精神,将“1+3”(《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建设的意见》和《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标准》、《北京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规范》、《首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方案和标准》)政策文件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报经市委宣传部、市委深改组专题审议通过,目前正在准备上报市政府研究并发布实施。通过组织全市范围内的“培训工程”学习研讨推进《意见》精神全面落地,进一步强化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结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验收及创建工作,引领带动全市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
山东省在全省文化工作会议、全省公共文化服务及非遗保护工作会议上传达《意见》精神,将落实国家意见、制定出台山东实施意见作为2015年重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台账。并对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各市文广新局及省文化厅机关、省直文化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同时,按照《意见》精神,依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对山东省的实施意见和实施标准进行新一轮修订完善,目前,新修订的文稿已经形成,要求更加细化,标准更加具体,操作性更强,正在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各市征求意见。下一步将把握时间节点,规范工作程序,加快推进实施意见及实施标准的出台。
江苏省在第一时间组织全省文化系统同志认真学习,要求在2015年的工作部署及“十三五”规划编制中,围绕《意见》进行思考和谋划。江苏省于2014年12月正式成立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拟于2015年一季度召开协调组成员单位第一次会议,就有关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职责分工及《意见》贯彻落实进行再部署。目前,正组织力量,在原有工作基础上,抓紧修订江苏省贯彻实施意见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力争在2015年上半年由江苏省委办公厅、江苏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
湖南省文化厅在全省文化局长会上印发了相关文件,并组织厅机关全体干部进行集中学习,深入领会文件精神;将“出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启动省级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深入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写入湖南省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并拟将其列入对市州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起草完成《湖南省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正在向省直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拟于4月召开省直相关部门(单位)协调会,尽快推动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下发《湖南省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结合湖南省实际,依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模式,组织开展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意见》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