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关于编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工作简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10 10:15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5-03-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按照中央领导关于做好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指示精神,反映各地学习宣传文件及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为各地搭建互相交流学习的信息平台,公共文化司拟编发《贯彻落实<意见>工作简报》(以下简称《简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印发范围
《简报》报文化部领导,并印送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第一批、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城市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办公厅。
二、编发内容
《简报》将着重采编以下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意见》的具体举措;
2.贯彻落实《意见》的配套政策文件出台情况;
3.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
4.调查研究成果;
5.理论研究创新成果;
6.其他需要报送和交流的重要信息。
三、有关要求
1.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高度重视,及时准确报送信息,第一时间反映贯彻落实《意见》的最新工作动态,每月至少应报2条信息。
2.突出重点、亮点,每条围绕一项工作,文字简明扼要,不说空话套话,每条信息不超过300字。
3.请将信息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公共文化司政策规划处,并注明“简报信息”。
4.公共文化司将制定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表,每月通报一次,集中反映各地制订落实《意见》文件和地方标准情况。请各地文化厅局于每月25日前将贯彻落实《意见》情况以电子版形式报送我司。主要内容应包括学习培训情况、调研情况、文件制定情况以及经费、人员编制和重大文化项目等具体举措。文字应简短精炼,原则上不超过300字。
特此通知。
联系人:公共文化司政策规划处 崔磊 010-59882618
邮 箱:ggwhsghc@163.com
公共文化司
2015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