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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司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关于做好2014年公共数字文化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4 16:39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5-03-2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 

  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14年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财教〔2014200号)文件精神,现已下达各省(区、市)2014年公共数字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为便于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及时了解专项资金的用途,明确建设任务,统筹项目实施,现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及“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内容、工作安排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文化共享工程 

  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地方特色文化专题资源库建设、红色历史文化多媒体资源库建设、少数民族语言资源建设和“进村入户”专项资源建设等4个方面。 

  (一)地方特色文化专题资源库建设 

  该部分资金用于各省建设地方特色文化资源,重点建设文学艺术、历史地理、群众文艺、风土人文、文化遗产、民族文化等方面内容。2014年重点建设“戏曲动漫”等原创数字资源产品。该部分资金按照各省2014年立项项目进行分 

  配。立项通知由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二)红色历史文化多媒体资源库建设 

  该部分资金用于相关省份继续组织开展红色历史文化多媒体资源库建设。该部分资金按照各省2014年立项项目 

  进行分配。 

  (三)少数民族语言资源建设 

  该部分资金用于西藏、内蒙、新疆、青海、四川、吉林6省(区)组织开展藏语、蒙古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朝鲜语等少数民族语言资源建设。 

  (四)“进村入户”专项资源建设 

  该部分资金用于支持有关地区开展文化共享工程“进村入户”工作,建设内容包括:征集、加工制作适合通过电视播放的贴近本地基层群众需求的节目资源;采集、制作本地基层群众文化节目资源;通过中国文化网络电视互动播出终端将文化共享工程丰富节目资源送入基层服务点,服务基层群众。相关省份按照分配的资金额度,向发展中心上报2014年“进村入户”专项资源建设方案,通过审核后开展建设。 

  二、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 

  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硬件平台建设、数字资源建设、服务推广以及工作奖励等4个方面。 

  (一)硬件平台建设 

  该部分资金用于全国5个省级、63个市级独立建制公共少儿图书馆以及36家市级公共图书馆开展硬件平台搭建。相关省份按照《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省级、市级数字图书馆硬件配置标准的通知》(办社文发201128号),采购硬件设备,完成平台搭建工作。 

  (二)数字资源建设 

  该部分资金用于全国33家省馆、114家市馆开展2014年资源建设工作。建设内容包括依托地方馆藏资源的资源库建设和重要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建设;启动唯一标识符注册与维护、地方文献数字化工作。具体要求由国家图书馆另行通知。 

  (三)服务推广 

  该部分资金用于省级图书馆统筹区域内市级图书馆开展服务推广、培训宣传工作。各省按照分配的资金额度,以全国联动、省内联动等方式,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省级示范服务推广活动,不少于3次与数字图书馆相关的省级专业培训。 

  (四)工作奖励 

  该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实施情况较好的馆开展硬件设备的提升、数字图书馆资源与服务的创新方面。相关省份根据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地方配套经费投入、虚拟网搭建、系统平台部署、数字资源建设、创新服务、人才培训与宣传的评价情况进行奖励。 

  三、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 

  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中西部地区公共电子阅览室补充设备、服务和技术平台建设及奖励资金等方面。 

  (一)中西部偏远地区公共电子阅览室补充设备 

  该部分资金主要用于在我国中西部沿边沿海偏远的1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利用已建的文化共享工程服务点和公共电子阅览室的基础上,通过对乡镇基层服务点的服务配置标准进行补充提升,以及在草原牧场、边境口岸、边防哨所等盲点地区建立数字文化服务点,进一步整合资源,消除盲点,解决数字文化服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巩固提升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效能。相关省份按照分配的资金额度,向发展中心上报《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建设方案》,通过审核后开展建设。 

  (二)服务和技术平台建设  

  该部分资金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国家公共文化数字支撑平台)区域数据中心和公共电子阅览室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1.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国家公共文化数字支撑平台)建设。 

  按照整体建设规划,2014年启动第三批地区国家公共文化数字支撑平台建设,相关省份按照分配的资金额度,向发展中心上报本地区支撑平台建设实施方案,通过审核后开展建设。 

  2013年第二批已启动建设的省份,中央财政按计划下拨剩余经费,请相关省份按照已下达的建设任务书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2.公共电子阅览室管理信息平台建设。 

  该部分资金用于2014年度公共电子阅览室技术平台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公共电子阅览室信息网络安全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工作、公共电子阅览室社会化合作。 

  (三)公共电子阅览室工作奖励资金 

  根据公共电子阅览室平台联通情况、建设规模、服务效果、模式创新、管理水平以及联网整合程度的绩效评价情况, 

  实行分档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公共电子阅览室服务设施及效能的创新和提升,如在公共电子阅览室已有服务设施基础上,增加配备公共文化一体机、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入站互动播出终端等设备,扩大社会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效能。 

  四、相关安排及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加强与财政厅(局)的协调沟通,落实专项资金,确保及时足额到位,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并在2014年底前将奖励资金分配方案报财务司和公共文化司备案。 

  (二)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指导督促省级分中心保质保量完成2014年公共数字文化项目建设任务。 

  特此通知。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2014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