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为督促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以下简称“文化共享工程”)资源建设工作开展,加强对地方资源建设项目的管理,文化部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文化共享工程2012年度地方资源项目建设验收工作。
一、验收对象及内容
本次验收工作的对象为2012年度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地方支持资源建设项目,包括:地方特色文化资源项目、红色历史文化资源项目、少数民族语言资源译制项目。
本次验收工作的内容是:项目建设内容的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通过验收工作总结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经验与不足。
二、验收依据
(一)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2011年度资源建设指南(办社文函〔2012〕6号);
(二)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试点工作资源建设经费管理办法(办社图函〔2006〕437号);
(三)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地方资源建设工作的通知(办公共函〔2012〕443号)
(四)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2012年度资源建设项目立项通知;
(五)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2012年度资源建设项目立项专家评审意见;
(六)各省项目申报书及任务书。
三、验收方式及步骤
2012年度地方资源建设项目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验收:
(一)地方特色文化资源项目和红色历史文化资源项目:
1.提交本省验收报告。文化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组织专家自查项目建设成果,提交验收报告(格式见附件1),验收报告经本省(区、市)文化厅(局)审核盖章后,于2014年11月1日前报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至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
2.组织初验。各省级分中心于11月1日前将建设成果在本省级分中心网站上传,发布地址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发展中心。发展中心将组织专家通过远程登录方式,对各省上报的建设成果进行初步验收。
3.组织终验。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发展中心对2012年度各省资源项目组织终验(终验采取形式、时间由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4.上报验收意见:由发展中心汇总专家验收意见,于12月1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5.确定验收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验收意见,并批复下发。
(二)少数民族语言资源译制项目和进村入户资源项目:
1.提交验收备案报告。文化共享工程各相关省级分中心组织专家自查自验,提交验收备案报告(格式见附件2),验收备案报告经省(区、市)文化厅(局)审核盖章后,于11月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版发至发展中心。
2.组织验收:发展中心对各省上报的建设成果进行验收,于12月1日前将验收意见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文化共享工程2012年度地方资源项目建设验收工作。
联系方式: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联系人:刘晶
电 话:010-59882619
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联系人:吴哲、薛鑫卉
电 话: 010-88003013 010-88003012
电子邮箱:difangziyuan@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 2012年度地方资源建设项目验收报告
2. 2012年度地方资源建设项目验收备案报告
3. 2012年度地方资源项目成果发布要求
文化部办公厅
2014年10月21日
附件1
项目编号:
( )年度
地方资源项目建设验收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建设起止: 年 月至 年 月
预算金额: 万元
实际投入: 万元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制
填 表 说 明
1.本报告书填写内容要真实、客观。
2.专家“签名”栏中必须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
3.填写内容涉及到外文名称,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字母。经费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小数点后取两位。
4.各栏不够时可以自行加页。本报告书中,凡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5.本报告书应一式三份,按规定日期报送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一、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与完成情况 |
|||||||||||||
|
|||||||||||||
二、项目建设的资源内容与特色 |
|||||||||||||
|
|||||||||||||
三、项目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经验与存在的不足 |
|||||||||||||
|
|||||||||||||
四、资源内容的验收指标 |
|||||||||||||
(一) 专题片 |
|||||||||||||
名称 |
|
||||||||||||
总时长 (分钟) |
|
分集数量 (集) |
|
格式 |
|
||||||||
版权情况 |
|
||||||||||||
(二)多媒体资源库 |
|||||||||||||
名称 |
|
||||||||||||
资源数量 |
视频 (分钟) |
|
视频 格式 |
|
|||||||||
图片 (幅) |
|
图片 格式 |
|
||||||||||
文本 (篇数、字数) |
|
文本 格式 |
|
||||||||||
库容量 (GB) |
|
其他说明 |
|
||||||||||
数据编目 |
元数据 包含项(个) |
|
元数据条数 |
|
|||||||||
资源加工 |
软件 |
|
硬件 |
|
|||||||||
发布平台 |
|
||||||||||||
版权情况 |
|
||||||||||||
五、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 |
|||||||||||||
支出项目 |
金额(万元) |
||||||||||||
资源建设费 |
1)资源创作费 |
|
|||||||||||
2)拍摄制作费 |
|
||||||||||||
3)资源素材版权费 |
|
||||||||||||
4)资源加工费 |
|
||||||||||||
5)专家咨询费 |
|
||||||||||||
6)调研费 |
|
||||||||||||
7)其他 |
|
||||||||||||
小计 |
|
||||||||||||
软硬件及其他 |
1)设备费 |
|
|||||||||||
2)支撑软件费 |
|
||||||||||||
3)其他 |
|
||||||||||||
小计 |
|
||||||||||||
合 计 |
------------- |
|
|||||||||||
预算如有调整的、实际支出与预算存在差异的,应在本栏内予以说明。
|
|||||||||||||
六、专家验收意见 |
|||||||||||||
专家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
专家组组成人员情况 |
|||||||||||||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专业及职称 |
||||||||||
组长 |
|
|
|
||||||||||
成员 |
|
|
|
||||||||||
成员 |
|
|
|
||||||||||
成员 |
|
|
|
||||||||||
成员 |
|
|
|
||||||||||
成员 |
|
|
|
||||||||||
成员 |
|
|
|
||||||||||
七、省级分中心意见 |
|||||||||||||
年 月 日 (章) |
|||||||||||||
八、省(区、市)文化厅(局)意见 |
|||||||||||||
年 月 日 (章) |
|||||||||||||
附件2
( )年度
地方资源项目建设验收备案报告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负责人:
项目建设起止: 年 月至 年 月
预算金额: 万
实际投入: 万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制
填 表 说 明
1.本备案报告由承担少数民族语言资源译制项目的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四川省、西藏自治区、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中心负责填报。
2.本备案报告书填写内容要真实、客观。
3.专家“签名”栏中必须本人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
4.填写内容涉及到外文名称,要写清全称和缩写字母。经费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小数点后取两位。
5.各栏不够时可以自行加页。本报告书中,凡无需填写的条款,在该条款填写的空白处划(/)表示。
6.本报告书应一式三份,按规定日期报送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一、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与完成情况 |
|||||||||
|
|||||||||
二、项目建设的资源内容与特色 |
|||||||||
|
|||||||||
三、项目建设取得的主要成效、经验与存在的不足 |
|||||||||
|
|||||||||
四、 资源内容验收指标 |
|||||||||
语 种(1) |
|
||||||||
资源总量 |
总时长(分钟) |
|
自主翻译(分钟) |
|
|||||
购买(分钟) |
|
||||||||
总数量(部、集) |
|
自主翻译(部、集) |
|
||||||
购买(部、集) |
|
||||||||
资源分类
|
文化艺术类 |
时长 (分钟) |
|
数量 (部、集) |
|
||||
科普类 |
时长 (分钟) |
|
数量 (部、集) |
|
|||||
生活服务类 |
时长 (分钟) |
|
数量 (部、集) |
|
|||||
少儿类 |
时长 (分钟) |
|
数量 (部、集) |
|
|||||
其他 |
时长 (分钟) |
|
数量 (部、集) |
|
|||||
经费投入 |
总投入 |
|
用于自主翻译的经费投入 |
|
|||||
用于购买的经费投入 |
|
||||||||
版权情况 |
|
||||||||
语 种(2) |
|
||||||||
资源总量 |
总时长(分钟) |
|
自主翻译(分钟) |
|
|||||
购买(分钟) |
|
||||||||
总数量(部、集) |
|
自主翻译(部、集) |
|
||||||
购买(部、集) |
|
||||||||
资源分类
|
文化艺术类 |
时长 (分钟) |
|
数量 (部、集) |
|
||||
科普类 |
时长 (分钟) |
|
数量 (部、集) |
|
|||||
生活服务类 |
时长 (分钟) |
|
数量 (部、集) |
|
|||||
少儿类 |
时长 (分钟) |
|
数量 (部、集) |
|
|||||
其他 |
时长 (分钟) |
|
数量 (部、集) |
|
|||||
经费投入(万元) |
总投入 |
|
用于自主翻译的经费投入 |
|
|||||
用于购买的经费投入 |
|
||||||||
版权情况 |
|
||||||||
五、专家验收意见 |
|||
专家组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
|||
专家组组成人员情况 |
|||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专业及职称 |
组长 |
|
|
|
成员 |
|
|
|
成员 |
|
|
|
成员 |
|
|
|
成员 |
|
|
|
成员 |
|
|
|
成员 |
|
|
|
六、省级分中心意见 |
年 月 日 (章)
|
七、省(区、市)文化厅(局)意见 |
年 月 日 (章)
|
附件3:
2012年度地方特色文化和红色历史文化资源项目建设成果发布的相关要求
一、发布时间
2014年11月1日前。
二、发布方式
本省级分中心网站上发布。
三、发布地址
各省发布地址需在10月31日前提交到发展中心相关负责同志。
四、发布内容
发布项目成果、项目申报书及项目验收报告。
【样例】
北京市分中心在发布地址上发布如下内容:
“口述历史——爱新觉罗后裔专题片”专题片
“口述历史——爱新觉罗后裔专题片”专题片验收报告
“口述历史——爱新觉罗后裔专题片”专题片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