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函〔20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广播电视局,文化部各直属单位: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请报送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有关材料的通知》(办公共函〔2015〕568号)要求,各地报送了2016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供给、需求项目意向表和“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活动院团服务资源包。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进行了认真梳理,形成了2016年文化志愿服务项目意向表(见附件,简称“服务项目意向表”)。现就做好2016年“春雨工程”和“大地情深”2项示范活动项目对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16年文化志愿服务项目意向表
“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供给和需求项目意向表共包含139个供需意向。其中11个边疆省区和公共文化司提出了59个需求意向,23个内地省市和文化部有关直属单位提出了80个供给意向。这些供需意向提出了项目拟实施地点、服务地区和服务内容等,反映了2016年边疆省区和内地省市文化志愿服务初步供需情况,大部分没有进行具体对接。有些省(区、市)供需意向未报送我司,没有纳入“服务项目意向表”。
“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活动院团服务资源包共包含77项服务资源,由国家京剧院、中国歌剧舞剧院等8个文化部直属艺术院团和全总文工团、中国煤矿文工团等5个中直国家机关文艺院团分别提出。这些服务资源既有专场文艺演出和讲座,也有综艺服务套餐,公益演出费、演职人员数和意向地区等由国家艺术院团根据往年服务情况研究提出,活动参与城市文化局和国家艺术院团在项目对接过程中,可根据双方实际情况协商调整。
二、工作要求
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示范区城市文化局、文化部有关直属单位按照《文化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2016年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文公共函〔2016〕152号)要求和“服务资源意向表”,加强沟通协商,扎实做好供需对接和项目确定工作。
(一)研究确定对接项目。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加强指导,牵头负责本省域“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和“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2项示范活动项目对接工作。一是向地方文化行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转发《文化部 中央文明办关于开展2016年文化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文公共函〔2016〕152号)、《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关于做好2016年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对接工作的通知》(公共函〔2016〕8号)和“服务项目意向表”。二是牵头组织项目对接工作。通过召开会议、举办培训班等方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做好本省域内2项示范活动项目对接工作,确保项目质量。三是指导活动参与单位根据“服务项目意向表”进行项目对接。前期已经开始对接的项目,双方要加强沟通,推动项目落地。没有纳入“服务项目意向表”的项目,可根据各地实际需求进行对接。四是项目对接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应签订项目合作协议,以书面形式确定项目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
(二)报送项目确认信息。请各省(区、市)文化厅(局)、文化部有关直属单位于2016年3月25日前将《2016年“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项目对接确认表》、《2016年“大地情深”——国家艺术院团志愿服务走基层项目对接确认表》和项目合作协议报送至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如有不明事项,请及时与文化部公共文化司联系。
联 系 人:公共文化司权益保障处 关红雯 刘亚东 程韦宇
联系电话:010-59881777/1733/1726
电子邮箱:ssminzu@126.com
特此通知。
文化部公共文化司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