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明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2015年3月份工作动态的报告
文化部:
现将三明市3月份以来的创建工作报告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为深入推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三明市采取多项措施,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学习《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意见》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要求列入市委党校主题班培训课程,与市委党校合作举办三明市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培训班。二是拟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由市文广新局牵头,成立创建示范区统筹协调小组。三是积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制定《三明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的公共文化权益。四是加强基层文化阵地建设和管理,初步制定《三明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服务标准,规范、提升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五是于2015年在全市建设80个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六是推进建设“三明市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全方位展示三明地方特色文化,整合全市公共文化资源,开展“菜单式”、“订单式”服务,打造公共文化场馆和城乡居民间的零距离平台。七是确定三明市少儿图书馆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法人治理结构省级试点。
二、举办三明市历年来规模最大的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培训。
3月8—12日,市委党校与市文广新局联合举办全市基层公共文化队伍培训班,12个县(市、区)文体广电出版局局长及全市142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站长共154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由市政府张丽娟副市长、市文广新局陈丽珍局长、省艺术馆理论调研部王彬主任、省图书馆辅导部雷兰芳主任、市委党校科研处张玲主任、市文管办余生富主任进行授课,培训主要针对中办、国办《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进行解读,并对《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若干思考》、《如何抓好新形势下的农村文化建设》、《文化共享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的发展》、《三明文化遗产的保护》等进行培训。培训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既强化理论知识培训,又密切联系创建工作实际。培训期间,举办了“春天的聚会”基层文化队伍才艺展示演出,组织优秀文化站站长开展经验交流,分组讨论《三明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试点建设方案》、《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等制度文件,学员们各抒己见,为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和做法。
三、积极推进成员单位共建工作。
3月16日,张丽娟副市长带领市政府办、财政局、文广新局和创建办相关负责人到市科协、团市委和市艺术馆、少儿图书馆调研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并提出工作提出要求。一要管好用好阵地。市艺术馆、少儿馆、科技馆和青少年宫等文化阵地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制定公共场所应急预案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逐一排查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消防安全、公共场所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落实不同类型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政策,开展差异化文艺培训、群从文化各类活动,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保基本、广覆盖。二要推动资源整合。各成员单位要以“六联六创”为工作载体,将本单位文化资源与公共文化服务平台有机融合,建立联动机制,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细化成员单位公共文化共建共享的内容、时间、线路等,尽快建立联系工作制度、“文化+N”协调制度和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发挥部门优势,统筹整合资源,制定共建共创年度活动安排计划,抓好督查落实,逐步形成“大文化”的工作氛围。三要加大宣传力度。依托各级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成员单位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亮点,大力宣传全市推行“六联六创”服务方式、实施部门共建联创的经验做法和成效等。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参与示范区创建工作,打造特色品牌,主动融入全市公共文化“三百”活动(即百场演出、百场讲座、百场展览),让群众方便、快捷“零距离”享受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广大群众对示范区创建的知晓率、满意率。
四、召开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第三次工作推进会。
3月25日上午,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第三次推进会在三明宾馆召开。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詹积富,市政府副市长、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张丽娟出席会议,会议由市文广新局陈丽珍局长主持。会上,市政府办吴小士副主任通报表彰2014年度三明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先进集体,团市委、梅列区政府、沙县高桥镇作经验交流发言,三元区政府、宁化县政府、大田县政府作表态发言,各县(市、区)文广局局长点评参观点。
福建省三明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