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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8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联络员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部分专家、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代表等近60人参会。
2011年6月1日在山东青岛召开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座谈会后,各示范区根据青岛会议精神,积极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认真研究制定示范区创建规划和制度设计研究方案、新闻宣传方案,本次会议对青岛会议之后示范区推进工作进行小结,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各联络员就各示范区创建进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李国新教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家委员会秘书长、清华大学杨永恒副教授、文化部办公厅新闻信息处处长周广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家委员会副秘书长、中国文化报社编委陈彬斌分别从如何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制定示范区创建规划、开展新闻宣传等方面开展了培训。为加强对示范区创建工作的管理,会上还就社文司起草的《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过程管理有关规定(讨论稿)》征求了与会者意见。
会议要求各示范区在创建过程中要注重制度设计的研究,强化宣传意识,突出示范区的典型性和示范性;要重视创建示范区过程管理,扎实推进创建示范区各项工作;各示范区要加强交流,鼓励横向交流,鼓励创建单位和专家交流。
与会者认为本次会议内容充实,通过交流和培训,进一步明确了示范区创建的目标和要求落实会议任务。湖南省长沙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副局长俞小玲认为以会代训的形式新颖,会议结束后将尽快传达会议精神;同时要将中央补助资金和示范区建设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做实做细,认真落实,进一步规范长沙示范区创建工作。认真落实示范区创建任务。山东省青岛市文广新局副局长王纪生表示,示范区创建过程管理非常重要,希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过程管理有关规定》尽快制定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