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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会议后,成都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听取了市文化局关于青岛、烟台全国地市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议、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工作座谈、全国文化共享工程工作会议暨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试点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议的情况汇报,明确要求,要紧紧抓住创建国家示范区的重大历史机遇,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城乡社会文化建设,推动城乡文化发展。决定成立以市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第一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财政局、市广播电视和新闻出版局,各区(市)县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暨“幸福成都·美好家园”文化成都行动领导小组,协调和推进全市相关工作,并召开了全市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
为确保2012年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实现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城乡社会建设文化均衡发展“西部领先、全国一流” 目标奠定坚实基础,成都市立足全域成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发展长效机制建设,对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西部)创建标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责任书》,对创建国家示范区亟需解决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拟将梳理出来的问题作为创建国家示范区和城乡社会文化建设的突破口和抓手,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和解决,从而整体提升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管理和运行水平。
市委、市政府已明确,由市文化局牵头,研究制定《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幸福成都·美好家园”文化成都行动规划》,在征求国家创建专家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将创建规划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同时,将创建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管理,以市委、市政府专项工作目标印发各成员单位,对创建规划进行分解,明确工作责任、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目前,已根据青岛会议精神,修改形成了《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幸福成都·美好家园”文化成都行动规划》(送审稿),制度设计《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地位研究》(讨论稿)已完成第二次修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宣传工作方案》正在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