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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和平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2-10-08 10:29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12-10-08

 

2011年下半年,经文化部批准,天津市和平区成为全国首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地区之一。在一年多的时间里,和平区在文化部和天津市文广电局的指导和帮助下,发扬“五加二、白加黑”、“一天也不耽误”的精神,齐心协力,真抓实干,按照国家创建示范区标准和本区既定创建规划,扎实推进示范区各项创建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按照文化部的统一部署,现将和平区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区上下形成合力

发挥政府在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以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契机,通过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动文化工作再上新水平,早日实现“文化强区”战略发展目标,是和平区结合本地区实际,对创建示范区工作所达成的广泛共识。

1.获得示范区创建资格后,区委区政府立即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政府年度政务目标,正式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以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在区文化和旅游局专门设立创建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指导全区创建工作。

2.按照创建示范区标准和要求,制定并完善了《天津市和平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2011—2012)》,确定了主要工作目标,划定了全区各部门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明确了相应职责。

3.建立完善了创建示范区联络员工作机制。全区各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联系员,明确了工作责任,做到电话有人接,工作有人管。

目前,全区已经建立了区政府统一领导、各单位广泛参与、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联络员具体负责的创建工作组织体系。全区各部门做到了工作任务分工明确、重点项目专人负责,信息渠道畅通有效的创建工作机制。全区上下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以及对创建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程度都有了明显提高。

二、规范管理,落实投入,发挥经费最大效益

加大财政投入,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建设,是顺利实施创建示范区工作的重要保证,自创建示范区工作开展以来,和平区财政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投入明显增加。南市小剧场和区少儿图书馆建设项目资金及时到位;设立创建示范区专项经费和文化发展资金;及时拨付图书馆、文化宫免费开放经费180万元;拨付全区公共图书馆购书经费100万元;拨付“和平公共文化服务网”站建设经费700万元,各项经费的如期到位,为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实施起到了关键作。

为用好宝贵的资金,使其发挥最大的效益,和平区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建立专项经费用款制度,出台《和平区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试行)、《和平区社区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项政策制度,做到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二是做好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工作,积极与财政、政采、供货及使用单位的沟通,做到信息对称、减少环节、提高效率,早见成效。

三、对照标准,真抓实干,创建工作初见成效 

文化是民生的重要方式。创建示范区是一项文化惠民工程,它不仅仅是场馆设施改善、增加群众文化活动场次,而是通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使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能够健康、持久的发展,让群众真正享受到由政府提供的文化服务,享受到文化发展的成果,使群众文化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创建示范区又是一项持久、长期的“文化育民”工程。为实现和平区既定创建规划,和平区盯紧任务,责任到人,团结一致,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果

1.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方面区文化艺术中心、津湾广场、中国金融博物馆、中国楹联博物馆等一批公共文化设施的投入使用,区少儿图书馆、南市小剧场等一批新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工程进展顺利,区图书馆、区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一馆标准,全区6个街道文化站建设已经全部达标,62社区文化活动室实现全覆盖,公共电子阅览室设施正在逐步完善、年底将实现全覆盖。和平区公共文化设施“五分钟”文化活动圈初步形成。

2.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积极推动和实施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在为特殊群体(农民工、老年人、少年儿童和残疾人)服务、推动农村文化建设援助行动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在继续办好原有“十大”文化品牌活动的基础上,又相继成功的举办了“二月二龙抬头”民俗展演活动、“我们一家亲”和平区慰问农民工名流茶馆相声专场、首届五大道文化创意节、“《寻访红色足迹、重温党的历史》‘走基层、下农村’巡回展览”、“非遗”大蓬车下基层巡展等创新群众文化活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全面实现免费向社会开放,产生强烈的社会反响。全区公共图书馆通借通还系统方案已经确定,进入审批采购程序。文化惠民“四个一”工程顺利实施,可望超额完成。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实现了全覆盖。 

3.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方面,政府统一领导、文化局主要负责、行业组织积极配合、社会大众积极参与的管理运行机制日趋完善,政府与专家咨询制度发挥重要作用。公共文化服务组织做到了“四个有”:有成建制的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有“群众文化工作委员会”协调机制,有“区文化行业联合会”等行业组织,有全区文化志愿者和群众文化社团组织,调动了全社会共建共享公共文化服务的积极性,加快了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常态化机制的形成,保障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可持续发展,促进了群众文化艺术素养的提升。

4.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方面,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六个纳入”。通过积极开展文化工作者和社区文化志愿者专业技术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大大提升。利用科技手段整合各类文化资源,搭建“和平区公共文化服务网”工作进展顺利。

5.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方面,制定了《天津市和平区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重大文化项目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更加完善。

四、突出特色,总结提炼,推出制度设计成果

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设计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工作。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制度设计研究,建立系列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性政策、制度,广泛开展群众公共文化需求调研,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对公共文化服务发展的评估,都是对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有益探索。按照文化部的要求,和平区围绕 “公益性数字公共文化服务”这一课题进行了制度设计研究工作。

1.区政府专门聘请的由本市和国家级专家组成创建工作专家组。在专家组各位专家的指导下,经与有关专家对接,目前,各项调研工作已经结束,各个二级研究报告已经完成,一级研究报告已初步形成,政府文件正在起草之中。

2.制定相关政策,扩大制度设计研究成果。为配合创建示范区工作,和平区先后制定出台了十九项与公共文化发展相关的政策、制度和规定,为保障创建示范区工作能够健康规范、深入持续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3.为配合此项研究工作,和平区正在建设“和平公共文化服务网”网站,该网站是在云计算的基础上充分利用新兴媒体,提高各类数字资源的整合能力,扩大数字公共文化资源供给,为全区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自选动作更多的文化信息,该网站建成后,将成为和平区网上参与、网上培训、视频互动等适时互动的大型网上交互平台。

五、强化意识,广泛宣传,营造创建社会氛围

创建示范区工作是一项惠及全民的文化惠民工程,顺利实施示范区创建工作,需要广大群众的关注、理解和参与是及为重要的。要让广大群众了解关注创建示范区工作,做好各项宣传工作极为关键。正是认识到这一点,和平区在做好示范区创建宣传工作下了很大功夫。

1.分别制定了和平区创建示范区工作宣传方案和创建宣传工作实施办法,明确宣传工作职责,落实宣传经费。

2.以召开全区动员大会、中期推动会的形式部署推动创建示范区工作。

3.印制张贴创建示范区宣传海报,散发《致和平区居民的信》,在全区群众中广泛宣传发动,以便引起群众广泛关注、支持和参与创建工作。

4.主动与宣传媒体沟通,重点抓好在主要媒体上的宣传,包括中国文化报,人民网,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电视台,天津广播电台对和平区开展创建工作、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文化志愿者工作等内容进行了专题深入报导。

 5.多次举办创建工作培训班,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详细讲解创建工作的意义,政策、标准、任务,使有关人员更深入的了解创建工作。

6.定期编辑创建工作简报,按每周一期到目前已经编辑了近60期简报,使各方面及时了解我区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7.加强创建过程管理,制定了和平区加强创建工作过程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健全领导机制、建立联络员制度、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宣传工作考核制度等方面做出规定。

通过多方面的宣传介绍,和平区开展创建示范区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平区的整体形象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兄弟地区的领导还专程来津考察和平区的创建工作。

总之,和平区创建工作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各个创建示范区工作项目正按计划顺利实施,创建项目工作量已经完成近90%,创建自评自查工作即将展开,迎接验收检查工作方案也在策划之中。目前,和平区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团结一致,同心协力,集中全区人民的才智,为实现既定创建工作目标、获得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称号而努力奋斗,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