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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司
西藏自治区林芝地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2-10-09 09:35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12-10-09

 

2011年,林芝地区被国家文化部、财政部命名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周期为两年)以来,抢抓机遇,坚持以公共文化“共创共享”为目标,大力实施“文化兴地、文化强地、文化富地、文化稳地”战略,继续做大做强“文化育民、文化乐民、文化惠民和文化富民”四大创新工程,文化建设走在了全区各地市前列。2012年4月,我地区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督导组提出的督导意见,进行对照检查,形成了整改方案,逐步完善各项工作,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创建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林芝地区高度重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成立了以行署专员为组长,地委、行署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地区有关部门和各县政府县长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地区文化广电局,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统筹、相关部门联动、文化广电局牵头、县乡层层落实”的创建机制,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金投入力度,制定出台了《中共林芝地区委员会 林芝地区行政公署关于贯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林地委〔2011〕17号)文件,明确从2011年起,地区每年安排150万元文化事业和200万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在此基础上,每年递增20%。2012年,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分别增加到180万元和240万元。各县按上年财政收入情况,收入超千万元的每年各安排1%作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基金;收入未达到千万元的,每年各安排10万元,每年递增20%。为确保专项资金规范、高效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商议示范区创建工作进展和项目经费开支等事宜,严格落实《林芝地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规划》、《林芝地区加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效地推动了示范区创建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强化工作重点,提高服务水平。自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我们认真对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注重突出地域特色,创新工作思路,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网络建设,以“四大”工程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创建工作开展。

一是狠抓以创建“新农村新文化”示范村为主的文化育民工程。按照“有图书阅览室、有数字电影院、有40套以上广播电视节目直播卫星设备、有村文艺表演队、有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的“六有”创建标准,整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建设、广播电视设备配备、农家书屋建设等公共文化设施资源,有效推进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已建文化设施广泛开展农牧民技能培训、文艺表演等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促进了村级文化服务能力的提升,提高了农牧民群众文化素养和致富本领,以点带面推动全地区农牧区文化的繁荣发展。2012年年初,我们对一至三批26个示范村各发放了5万元的补助经费,用于支持和鼓励示范村更好地开展各项工作。截止目前,全地区已创建45个示范村,占全地区行政村总数的9.2%。

二是狠抓以群众文化广场活动为主的文化乐民工程。群众文化广场活动独具特色。结合林芝地区多民族聚居地的特点,发挥7县丰富的区域文化资源优势,按照“大众创造,全民参与,人人享受”的宗旨,将林芝锅庄与全民健身融合到一起,创作了《来自第一代藏王故里的锅庄—波卓》、《多彩林芝》等广场音乐,由专业老师进行动作指导,打造了林芝地区独具特色的群众文化广场活动。目前,全地区已建成群众文化广场40多个, 2012年上半年开展广场活动1000余场次,参与人数达30万余人次。为构建和谐林芝营造了良好文化氛围。文艺活动日益丰富。地区每年定期举行农牧民歌舞比赛、老年文艺汇演、民间艺术团歌舞比赛等一系列文艺活动,基层文艺团体演出、文化下乡演出、节庆活动、送书送电影等内容日益丰富,形式不断创新。2012年上半年累计全地区开展各类文艺活动达300余场,受众群众累计10万余人次。不断丰富的群众业余文化生活,充实了文化乐民工程内容。文艺作品不断丰富。为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内容,传承发扬民族文化。我地区出版发行了《多彩林芝》、《欢歌林芝》、《林芝工布民歌之一》、《林芝工布民歌之二》为代表的林芝地区民族特色浓郁的音乐光碟。出版发行了《帕龙河畔——惊涛文集》等介绍工布风情、文化书籍。2012年新创作《工布扎念琴》和《美丽多彩的故乡》音乐光碟目前已进入后期录制阶段。同时,正在编撰介绍林芝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的书籍。文艺团体纷纷走向“大舞台”。地区民族艺术团走上了自治区电视晚会的舞台、走出区内,走上了中央电视台的舞台,走出了国门,先后赴意大利和尼泊尔进行文化交流演出。朗县金东乡的农牧民文艺团体表演的原生态歌舞节目《玉湖蓝莲》曾代表林芝地区参加了2012年自治区电视藏历水龙年晚会表演。近期,该节目还与林芝县农牧民表演的原生态节目《米纳羌姆》一道,参加了中央电视台电视文艺晚会《盛世礼赞》的录制。我地区的原生态珞巴歌舞《阿依嘎》和门巴歌曲《喜相逢》也正在紧张的排练中,计划参加中央电视台《中国民族民间歌舞乐盛典》大型电视活动。通过各类文艺团体走出去,向外界宣传了林芝文化独特的魅力,展示了林芝地区各族群众良好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提升了林芝文化对外影响力。

三是狠抓以文化馆站建设为主的文化惠民工程。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衔接,我地区55个文化建设项目被纳入《“十二五”支持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总投资达1.3亿元。其中地区群众艺术馆、图书馆、博物馆改扩建项目前期工作有序推进;4县民间艺术团演艺场所、4县新华书店、4县广播影视中心建设等项目前置手续全部完成,有望今年开工建设;41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新建项目已投入施工,年底完工投入使用,将成为全区乡镇综合文化站全覆盖的地区;行政村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地、县、乡和村四级文化设施建设水平迈上新台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步伐加快。已建成文化资源信息共享工程县支中心7个、乡镇基层服务点7个、行政村基层服务点75个,地支中心正在采购设备。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工程有序推进。目前,全地区广播电视覆盖率分别达到95.13%和94.50%。广播电视进寺庙“舍舍通”已实现全覆盖,进一步丰富了广大农牧民群众、僧尼广播电视内容;农家书屋、寺庙书屋实现全覆盖,使农牧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有书看、看好书。图书馆服务功能不断延伸。地区图书馆为林芝地区所在地八一镇的21个便民警务站和4个派出所共25处设立了图书漂流服务点。免费提供书柜和政治、经济、历史、文学、科普、警务等各类书籍、光盘及藏、汉文工具书等共计3000余册,总价值达10万余元。实现了八一镇便民警务站和派出所图书漂流服务点全覆盖,图书漂流服务点的图书每半年在各警务站之间流动一次,及时进行图书更新,方便群众阅读,同时进一步提高干警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延伸了图书馆的服务功能,推进了学习型社会的创建。对此,图书馆将逐步向军营、学校及县乡延伸服务,形成分级分布的图书馆服务体系。促进了文、图等公共文化设施功能的完善和设施利用率的提高。同时,加大对文化工作者的培训力度,丰富培训内容,有效缓解基层公共文化人才匮乏的问题,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发展林芝文化育民、文化乐民、文化惠民和文化富民工程提供人才保障。提升文化馆站免费开放服务水平。地、县文化馆、站严格执行《林芝地区文化广电局  林芝地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林芝地区“三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设施的管理和利用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落实免费开放资金,加大免费开放力度和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读书、送书、文艺下乡等各类文化活动,进一步增强免费服务功能,提高免费服务水平,馆、站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迈向正轨。

四是狠抓以文化与旅游相结合为主的文化富民工程。合理利用文化资源,有计划地推进文化与旅游、科技、生态相结合的“六个一”工程建设。进一步挖掘地域独特的文化内涵,搭建地、县开展的地区雅鲁藏布大峡谷文化旅游节、松茸美食文化旅游节、林芝县桃花文化旅游节、工布江达县巴松措文化旅游节、米林县珞巴民俗暨藏医药文化旅游节、朗县仁布圣水文化旅游节、波密县民俗文化艺术节、察隅县人民俗文化旅游节、墨脱县门巴民俗文化艺术节等平台,组织引导群众以文化参与旅游产业,促进经济增长,走文化富民的路子。2012年在已开发波密藏靴、波密西巴斗熊场景塑像、米林珞巴织布制品、朗县朋仁曲德寺藏香等代表性文化旅游纪念品的生产和销售的基础上,另有6个项目已投入纪念品的开发设计,年底将实现生产销售。此举为丰富游客购买西藏特有的民族文化旅游纪念品创造了条件,为多方面宣传林芝民族文化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一些文化展览厅的建成,也进一步带动了当地群众增收,实现了文化富民。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2012年,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通过积极联系区内外网络、新闻媒体等,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简报、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一是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向文化部、自治区文化厅等有关媒体上报工作信息21 篇。二是区内外各大网路、新闻媒体宣传力度不断加强。由中国文化部网站、西藏人民广播电台等各大媒体宣传报道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建工作相关内容文章6篇。区内外电视台宣传报道林芝地区创建工作4次,时长累计达13'9"。

(四)推进制度课题研究工作进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课题研究工作要求,我们组成了由自治区社会科院专家为主、自治区文化厅和林芝地区行署、地区文化部门等单位领导和专家参与的课题研究工作组,开展制度课题研究工作。在通过课题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林芝地区实际,制定了《林芝地区民间文艺挖掘抢救管理暂行办法》、《林芝地区文艺创作扶持和奖励暂行办法》、《林芝地区推进乡村文化活动奖励暂行办法》和《林芝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奖励暂行办法》4个奖励办法;并对已形成的《西藏林芝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建及其长效机制研究》和《构建边疆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及建设文化边疆研究》进行进一步修改充实;在进一步的充分调研基础上,自治区社科院结合林芝地区文化工作实际,在《西藏日报》发表了《以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文章,在全国社科系统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第十七届年会暨理论研讨会论文集发表论文《边疆民族地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有关理论与现实的思考》,《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保障多民族人民文化权益》一文,正在修改完善中,拟定投往《中国民族报》发表。

为全面掌握林芝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建工作情况,我们联合自治区社科院在全地区开展问卷调查,向文化管理人员、部队官兵、企事业单位、基层干部职工、农牧民群众等发放问卷调查。通过SPSS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调查反映出来的问题,作为我们当前和今后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改进。同时,调查结果也为制作课题设计提供了翔实的资料。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完善工作中的不足之处,扎实推进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有序进行。同时,我们希望国家文化部和自治区文化厅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