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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关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2-10-15 10:29 来源: 编辑:信息中心
信息来源: 2012-10-15

 

 

四川物产富饶、山川秀美、人文荟萃、文化灿烂,是我国的人口大省、民族大省、文化大省,也是我国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和开国元勋朱德、陈毅的故乡。全省面积48.5万平方公里,辖21个市(州),181个县(市、区),4668个乡镇(街道),总人口达9000万。四川文化资源得天独厚,涵盖了人文资源的所有类别,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7个、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05个,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28个,博物馆、纪念馆122个,居全国前列;古蜀文化三星堆、金沙遗址在中华文明中有突出的地位。四川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第二大藏族聚居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藏、羌、彝民族文化在国内乃至国际上极具影响。自2010年12月底文化部、财政部启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我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将示范区申报工作及早提上日程。成都、攀枝花两市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指导本市申报国家示范区工作。2011年5月,文化部、财政部公布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入选名单,成都市作为四川省的代表,成功入围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示范区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省始终将公共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以保障城乡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着眼长效机制建设,强化制度设计支撑,切实加大公共财政投入,积极探索了一条四川公共文化发展创新路径。根据文化部要求,现将我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制度设计为前提,全力做好制度设计研究工作

制度设计研究与示范区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制度设计成果是创建示范区验收的必要条件。自2010年我省获得《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地位研究》《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研究》两个国家一级课题以来,省文化厅庚即成立课题领导小组,督促课题承担单位成都、攀枝花两市成立课题组,落实经费,启动制度设计研究工作,并为课题研究顺利开展创造条件、提供保障。按照“专家对课题、课题对省份、省份对专家”的工作机制,我省多次邀请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委员会专家李国新、冯守仁、王蓉亲临四川,指导我省制度设计研究工作。成都市坚持制度设计与创建实践紧密结合,在高标准完成《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地位》课题研究并得到国家专家委员会认可的基础上,成功将课题中提出的十个方面的38条对策建议,转化为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形成了支撑示范区创建的政策制度。其中,创造性地提出了将村级公共文化常年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畴的制度规定,破解了成都村级文化建设的历史难题。攀枝花市以将课题研究与示范项目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在完成《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研究》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攀枝花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层站点运行管理办法》,解决了每个图书室每年6000元的运行保障经费、46个文化专干的编制、352个村文化辅导员的待遇和每年每个图书室的考核奖惩兑现,基本建成了覆盖市、区县、乡镇、村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制度设计研究地顺利推进,为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以部门协作为抓手,合力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

我省高度重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示范项目建设,自2011年5月成都、攀枝花、泸县获得示范区(项目)创建资格以来,省文化厅、省财政厅联合成立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厅领导亲自挂帅,相关处室负责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委员会专家全程参与,指导全省创建示范区(项目)工作。各示范区(项目)所在地也参照省上模式,成立了由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齐抓共管。尤其是作为国家示范区创建单位的成都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将示范区创建作为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列入“一把手”主抓的重要工作内容,专门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创建规划,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了全市创建电视电话动员会议,印发了实施意见,并将示范区创建工作纳入了财政保障范围和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为在全市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创建氛围,充分调动区(市)县创建国家示范区的主观能动性,成都市制定《成都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先行区(市、县)评估标准(暂行)》并在全市组织开展创建“先行区”活动。通过考核验收后,全市将市创建领导小组或市委、市政府的名义,命名授牌总数不得超过10个区(市)县(含不超过5个的免检区市县)。通过这一抓手,实现区县创成都“先行区”、全市创国家示范区的总体目标。攀枝花、泸县也分别下发示范项目《创建规划》,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制度设计研究方案、宣传报道方案等配套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的督促、检查力度,形成了对示范区(项目)的规范指导机制,成都、攀枝花、泸县创建部门建立了专门的信息报送制度,形成了常态化的工作机制,推动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作为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的典范,成都、泸县曾多次在全国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工作会、制度设计经验交流会上作典型发言。

三、以督查评估为手段,大力提速示范区创建工作

2012年4月16日至20日,文化部第十二督查组赴川对我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进行了督导检查,在认真听取了四川省和成都市的工作汇报后,督查组深入成都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阵地进行考察,并委托第三方社会调查机构零点公司,随机抽取人群开展了文化工作人员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督查组高度评价了成都市创建示范区工作,22个督查指标优良率达到100%。据零点公司调查显示,绝大多数受访群众对示范区创建和免费开放工作给予较高评价。同时,受文化部委托,按照文化部示范区(项目)督查工作要求,省文化厅组成了由厅领导带队,相关专家参与的督导组,分赴攀枝花、泸县,对“大地书香新农村家园工程”、“泸县农民演艺网”两个示范项目进行了督查评估。在充分肯定攀枝花、泸县在创建过程中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及建议,形成了督查评估反馈意见,并给国家督查组进行了汇报。督查组认为攀枝花大地书香新农村家园工程、泸县农民演艺网“这两个项目分别达到中期预定的效果”。攀枝花市创建工作“组织有力,推动有序、活动有效、社会有益”;泸县创建工作“组织有力、队伍有势、活动有彩、宣传有效、创新有常”。第一批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调动了各地党委政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全省掀起了创建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项目)的热潮。

四、以全会决定为推手,提升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文化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作为公益性质的公共文化来说尤其如此。为切实提高全省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决定》关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精神,我省主动作为,多方协调,将“积极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活动”写入了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决定》,形成纲领性文件,同时,有针对性地实施“五纳入”政策,即将公共文化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绩效目标考核、纳入文明城市评选。通过实行“五纳入”,有力调动了各地党委政府的积极性。成都龙泉驿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基层文化建设,提出了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文化人才向基层流动、文化资金向基层注入的工作思路,全区12个街镇乡、146个村(社区)实现了街镇(乡)文化活动中心(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室、农民集中居住区文化活动室、流转图书室(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图书借还“一卡通”、市民艺术学校、市民艺术团、特色器乐队伍、体育健身路径(乒乓球台)“10个全域覆盖”,让基层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成果,真正实现了文化惠民,全区城乡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四川公共文化正在实现四大转变:一是从建设单一的文化设施、单项的文化标志工程向建设覆盖城乡的综合文化服务体系转变;二是从重视城市的文化资源配置开始向重视基层、倾斜农村转变;三是从追求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数量的扩张向追求服务质量产品性能的转变。四是从围绕“建得起”向“转得动,可持续,有活力”的转变。

五、下一步工作思路

根据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关于“积极推进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活动”的精神,我省参照国家做法,建立了四川省公共文化示范区(项目)创建评选制度,开展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区、示范项目及文化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形成创建工作的梯次,充分发挥示范区(项目)的带动性、导向型,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实践示范和制度建设经验,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由部门行为上升为党委政府行为,力争用3-5年时间,培育一批带动性、示范性的省级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项目),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申报建立“储备库”。 同时,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工作,建立公共文化发展研究基地,为全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政策支持,努力建设成为与西部经济高地相适应的文化强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