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
制度设计研究是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验收前置条件,按照工作安排,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定于5月13-14日在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开展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制度设计研究课题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5月13-14日,12日下午报到,12日晚20:00抽签决定评审顺序,本省课题评审结束即可离会。
报到地点:北京,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大兴区林校南路5号)4号楼前台。
评审地点: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4号楼一层会议室。
候场地点: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4号楼一层贵宾室(按评审顺序提前40分钟候场)。
二、参评人员
每个课题参评人员限3名,具体为:
(一)各创建示范区课题组负责人1名;
(二)示范区创建城市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人1名;
(三)各省(区、市)文化厅(局)社文处工作人员1名。
三、评审流程
每个示范区创建城市派一名代表,12日晚20:00到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四号楼一层会议室抽签决定评审顺序。
每个示范区创建城市课题评审时间为30分钟,具体流程为:
(一)课题负责人报告创建示范区课题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配合使用演示文稿(PPT),15分钟以内;
(二)省(区、市)文化厅(局)介绍对课题研究成果的审核情况,5分钟;
(三)评审专家提问,课题组成员答辩,8分钟;
(四)评审专家打分,2分钟。
为促进交流,评审过程中,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和示范区创建城市参会人员可入场旁听和观摩。
四、其他事项
参评人员(每省3人)在评审期间食宿由文化部负担,差旅费及超出人员费用自理。
请于5月8日下班前将参评人员报名表、演示文稿(PPT)报送至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联系人:袁航,电话:010-69225374(传真),13811876719,邮箱:ccm30@sina.com。
特此通知。
附件: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制度设计研究课题评审工作参评人员报名表关于开展第一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制度设计研究课题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附件.doc
公共文化司
2013年5月2日
抄送:第一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城市文化局
上一篇: 示范区创建推动赣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上新水平 |
下一篇: 辽宁省大连市深入整改,完善创建示范区各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