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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南岗区正式启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4-03-21 14:44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4-03-21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工作会议2013年116日在上海市举办,会上正式公布了南岗区获得第二批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资格。南岗区委、区政府非常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区委常委(扩大)专题会议,正式启动南岗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示范区创建工作。一是组建了强有力的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南岗区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创建办公室,协调市人事部门,增加行政编制,选配工作得力人员二是组建了全区制度设计研究专家委员会。邀请国家、省、市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方面的顶级专家和权威学者,组建制度设计研究专家委员会,为南岗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提供智力支持;三是建立了目标责任和绩效考评体系。把示范区创建作为区委、区政府重大项目,纳入城区发展总体规划,补充完善到街道乡镇责任指标考核体系,纳入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体系和党校干部培训内容,纳入区委、区政府表彰奖励的激励机制;四是建立健全了公共文化建设财政保障机制。将公共文化事业经费纳入全区年度财政预算;设立南岗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研究制定国家示范区创建补贴资金使用办法;五是加强示范区创建宣传工作。制定全区创建宣传方案,在南岗区区情广场、主要街路LED屏幕、社区庭院、广场、南岗政务网上和区域内各类宣传媒介上设立创建专栏,广泛开展宣传,积极营造示范区创建氛围;六是组成考察团队赴先进地区学习创建经验。由南岗区政府主管文化副区长带队,区文体局、区编委办、区财政局、区文化馆、区图书馆组成的考察团一行9人,与116日至13日,利用一周时间,先后赴上海浦东新区、上海徐汇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苏省苏州市、江苏省南通市,考察学习了公共文化政策法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文化组织机构和人才、公共文化活动主体、公共文化活动方式、公共事业经费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对进一步完善《南岗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规划》、《南岗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制度设计研究方案》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