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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4-03-21 14:59 来源: 编辑:公共服务司
信息来源: 2014-03-21

20131127日,朔州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领导小组在市政府全体会议室召开扩大会议暨动员会,对朔州市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与部署,市创建办领导小组市直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六县区县区长、宣传部长、分管副县区长、文广新局局长参加了会议,朔州市代市长、市创建办领导小组组长李海渊参加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副市长雷健坤主持。

会上,朔州市文广新局局长郭文新就我市创建示范区情况进行了汇报,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刘英魁宣读了朔州市创建示范区领导小组各成员的职责任务,代市长李海渊与各县区签订了《示范区创建责任书》,并就就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作了重要讲话。

李海渊强调,市政府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签订了责任书,用两年时间完成创建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深刻认识示范区创建的重要意义。示范区创建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的总抓手总载体,党的十八大对文化强国建设做出了全面的部署,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的决定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通过创建工作,可使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可有效解决体系不完善和缺失的问题,在现有基础上有一个大的提升。示范区创建是参与城市竞争打造城市文化品牌的总抓手总载体,当前,城镇化加速发展,城乡一体化全面推进,城市竞争加剧,城市品牌竞争的核心是城市主题文化,要将城市主题文化建设贯穿城市品牌塑造的全过程,建设有朔州特色的主题文化。示范区创建是推动“两大任务”建设“美丽朔州”和“塞上明珠”的总载体总抓手,是满足全市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增进人民群众福祉的总抓手。

李海渊指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必须深入贯彻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好各项任务要求。要落实好公共文化服务网络设施建设要求,设施和服务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最主要的两个方面,设施是基础,是重点,要对照标准,完善设施,没有的要尽快补上。要落实好整合基层设施的要求,将宣传教育、科技文化体育资源整合,建设综合性的文化服务中心。要落实好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要求。目前,城市农村公共文化资源不均等,差别较大,要按照标准化、均等化要求,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部门要解决好标准化问题,财政部门要解决好均等化问题。要落实好文化惠民与群众文化需求对接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了解群众的需求,将文化惠民与群众需求对接,这是检验示范区创建的核心要求,文化部门要下功夫研究。要落实好文化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要求。文化事业单位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主体,当前面临很多困难,关键问题是我们不能用有效的组织方式把自己组织起来,把群众组织起来。要按照三中全会精神要求,文化事业单位要组织理事会,形成有效的组织方式,借助社会力量办文化。要建设和培养文化人才队伍。我们的主要任务是管理和服务,要创新理念,发动群众,让群众登台表演,参与文化建设,通过有效的组织形式,加快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李海渊要求,要加强示范区创建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区县长担任组长,推进示范区创建,要把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协调推进,形成合力,全力推进示范区创建。文化部门要发挥牵头部门的作用,定期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要加强示范区创建工作的考核,纳入政府考核范围。要着力营造示范区创建氛围,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了解示范区创建,要树立强烈的群众意识,走群众路线,发动群众,让群众参与,这是示范区创建的着力点与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