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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文化报
在当前文化领域,专家、学者普遍认同这一观点:文化产业的细分领域已经具备产业化、市场化条件,金融介入的时机基本成熟。近年来,金融机构也瞄准了这片蓝海,做出了有益探索,但同时也面临诸多难题。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分行总经理助理于刚认为,目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前景广阔,但金融介入的力度还明显不足,制约文化和金融深度结合的因素仍然存在。
2013年10月,“十艺节”在山东开幕,各赛场周边的广告牌被中国民生银行占据了“半边天”。作为“十艺节”高级合作伙伴,这不是该行首次涉足文化领域,此前,中国民生银行已专门设立了文化产业金融事业部,开展了“齐鲁民生大讲堂”“民生风云鲁商”等系列文化专题活动。截至2013年底,仅民生银行济南分行对文化产业的贷款余额就达9.5亿元。
近年来,民生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对山东文化产业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合作共赢已成共识。2013年9月,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与山东省文物局、济宁市政府签署的协议中提出:“开发银行通过规划先行,提供贷款、投资、债券、租赁、证券相结合的综合金融服务,为曲阜片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文化旅游开发等项目,提供全面的融资、融智支持。”截至2013年底,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共有文化产业项目22个,累计评审承诺额88.65亿元,较上年增加14.6亿元。
2013年,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向山东省出版集团等4家省直文化企业授信24.5亿元,并为其提供包括资金结算、现金管理、贸易融资等业务在内的全方位、立体化金融服务。同一年,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对曲阜文化旅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优质客户新发放贷款9亿元,对东方文博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山东省重点文化客户授信18.68亿元。
在于刚等金融业人士看来,尽管金融介入文化产业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但二者真正“水乳交融”尚不能在短期内实现。
一是我国文化企业特有的资产形态和结构对传统金融业务的介入构成限制条件。于刚认为,文化企业是以轻资产运行的创新型企业,多以智力投资为主,拥有的主要是版权、知识产权等轻质资产,能作抵押的土地、房产等不动资产缺乏,而公司价值和文化产权价值都很难评估和量化,这对以抵押担保为融资先决条件的传统金融机构而言,是个不小的障碍。
二是文化产业特有的体制属性进一步放大了文化企业的融资风险。“根据我们的调研,我国文化产业链前端的内容原创环节是分散化的中小企业和个人工作室,产业链后端的制作和传播环节则由大型国有传媒机构垄断,市场开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于刚表示,在条块分割的产业结构中,文化创意的产业化无法落实,文化产业“一次开发,多次利用”的高收益赢利模式无法实现,金融机构介入其中,所得收益受限。
三是文化金融配套服务机制存在缺失。无形资产评估体系不健全,专业性的文化保险机构与融资担保机构缺乏,知识产权抵质押制度不完备,这些对文化金融业务的创新和发展,构成了诸多体制上的制约。
综合分析上述四大金融机构的发展规划,加强信贷支持、创新融资模式是其今后一年介入文化产业的“主攻方向”。例如,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国家开发银行将向文化产业提供逾2000亿元的融资总量支持,重点是加大对文化基础设施、广电网络整合、数字化平移等公共文化设施以及特色文化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中国建设银行山东省分行提出,未来将协助对符合股改上市条件的大型文化企业在资本市场寻求上市融资,同时积极探索专利权、著作权以及经过评估的文化资源项目、销售合同等现金流量等作为银行信贷抵押或质押的途径。
“政府要鼓励金融机构先试先行,建立文化金融的专营机构;积极探索文化金融业务的融资担保与风险补偿机制;同时,逐步构建文化融资配套服务体系。”山东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所研究员赵迎芳认为,实现文化产业与金融机构的“联袂起舞”,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应着力研究开发针对文化产业的金融特色产品,探索文化金融的商业模式,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突破文化产业融资难的基础性制度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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