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文化产业处:
为加强高端动漫制片人才培养,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2015国家原创动漫高级研修班(制片人方向)将于2015年10月在北京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地点
2015年10月19日-11月2日,学习方式为脱产学习。学员10月18日凭研修班录取通知到北京电影学院报到,报到时请学员提供本企业的动漫业务情况、产品项目介绍PPT(时长5分钟),报到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教学内容
本次研修班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讲授分析动漫产业发展状况、制片人专业理论与实践、制片运营模式与案例。
除课堂教学外,本次研修班还将组织学员与新媒体渠道、投融资机构进行对接,安排学员之间进行项目展示与交流。
三、招生对象要求
学员要求:知名动漫品牌的制片、策划、运营、管理人员,重点动漫企业的制片人或编导,电视台动漫频道、动漫网站、电影制片企业的制片人及相关专业负责人等;具有3年以上制片业务从业经历。
企业要求:从事动漫创作生产传播2年以上,具备规范的企业运营管理制度,设立独立的动漫制片部门,具有独立动漫品牌运营能力;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可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规模一般不得低于500万元;已创作生产具有良好市场表现的动漫产品,前2年动漫业务营业收入平均达到100万元以上。
四、招生组织
请各处按照学员名额分配表推荐,各处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多推荐1-2名,以备遴选。我司将根据推荐意见,对学员的自身条件和培养潜力进行综合评定后,差额确定录取学员名单,录取后直接通知学员本人。
请各处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招生对象要求,组织学员填写纸质学员报名表(附件3)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文化产业处并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地址:http://gyb.ccipp.org),经初选后将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文化厅(局)文化产业处公章的学员推荐表(附件4)于2015年10月12日前,传真或扫描邮件发送至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动漫处(不再上报纸质学员报名表)。
五、纪律要求
为规范研修班教学管理,全面、高质量完成各项教学任务,保证财政专项资金发挥效益。学习期间,学员必须全程参加学习,按时完成相关课程的作业教学安排,缺勤达到一定比例的,需自行承担学费并不予发放结业证书,今后的研修班学习将一律不予考虑。
六、经费
研修班学员的学费及研修班期间食宿费用由财政专项资金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自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动漫处 范洁 010-59881424 59882154(传真)
dongmanchu@126.com
附件:1.研修班日程安排
2.学员名额分配表
3.学员报名表
4.学员推荐表
文化部文化产业司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