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内容产业巨大潜力有待挖掘
发布时间:2017-03-13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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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产业发展司
信息来源: 2017-03-13
来源于:国际商报
在3月5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将促进数字经济加快成长,让企业广泛受益、群众普遍受惠。这是“数字经济”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在互联网发展、跨界融合与科技创新成为时代趋势的背景下,数字经济已然成为国家经济稳定增长的主要动力和推动产业创新、技术进步的重要力量。在文化产业方面,以数字内容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已显示出了诱人前景和巨大潜力。
记者了解到,我国数字内容产业十多年来一直呈现快速发展的态势。目前,“泛娱乐”等中国特色的数字内容产业生态初步形成,我国也成为全球最大的数字内容生产、发行与消费市场之一。截至2015年12月,我国网络游戏用户3.91亿,网络文化用户2.97亿,网络视频用户5.04亿,网络音乐用户5.01亿。腾讯、万达、阿里等企业不断布局全球性内容生态,积累了丰富的商业经验与资本实力,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性的数字内容企业。与此同时,我国数字内容产品正逐渐得到国际文化市场的认可。
不过,虽然我国数字内容产品在国际文化服务贸易中的比重逐年上升,但相关专家指出,与欧美等文化发达国家将发展数字内容产业作为重要战略,进一步提升其在全球文化交流中的话语权相比,我国在数字内容产业上的推动力度仍需加大,应给予其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市场培育。
更何况,数字内容产业当前正面临着创新环境不佳、优质内容与优秀人才匮乏、国内外政策压力等问题,制约了我国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
对此,马化腾在其议案中建议,重新定位数字内容产业在国家战略中的地位,加强翻译与运营人才培养,为我国数字内容的创作、创新营造适度宽松的政策环境,同时加强海外市场培育与维权。特别是政府应利用外交外事等资源,引导与帮助优秀民族企业“走出去”。通过投资并购、版权合作、联合运营等方式推广我国优秀数字内容作品,并持续强化内容的衍生开发以及市场的开拓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