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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扩大开放需拓宽渠道
发布时间:2017-03-21 15:58 来源: 编辑:产业发展司
信息来源: 2017-03-21
  来源于:国际商报
 

    3月17日,迎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三周年。三年来,我国文化贸易在《意见》所提出的“把中国特色优秀文化推向世界”的征途上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前面仍有很长的路要走。今年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向大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培育文化产业,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事实上,文化外交确已成为我国继经济外交、政治外交之后的又一大亮点,更为促进包括文化产业在内的贸易发展提亮增色。商务部3月9日例行新闻发布会的数据显示,2016年我国对外文化贸易和投资增长迅速,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持续增强。全年文化产业进出口总额885.2亿美元,其中出口786.6亿美元,实现顺差688亿美元;文化服务出口中的文化娱乐和广告服务出口额54.3亿美元,同比增长3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对外直接投资39.2亿美元,同比增长188.3%。同时,对外文化贸易结构呈现出明显的优化调整趋势,文化内容、核心技术和标准出口比例大幅提高。文化贸易“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表示,文化贸易应顺应2017年促进外贸继续回稳向好的大势,文化产业的结构调整应始终围绕“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大型战略展开,并用好即将设立的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等政策,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根据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我国将落实和完善进出口政策,推动优进优出。同时大力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进一步放宽服务业等外资准入。地方政府可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此举堪称为新一轮招商引资的动员信号,而在用好外资的同时,下一步内资必将也可享受同样的政策。对于文化产业而言,开放的门窗更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