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3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艺术专业赛项预赛工作,保障艺术赛项决赛顺利进行,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相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预赛选拔范围:本地区所有开设比赛项目专业的职业院校。
二、预赛选拔人数:
1、中职组(中国舞表演)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队,每队选手4人。
2、高职组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队,中国舞表演项目每队选手2人,声乐表演项目每队选手3人。
三、预赛选拔须于4月底前完成。
四、预赛内容及选拔方式自定。选拔结果须经本地区文化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认可。
五、决赛报名工作请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站通知要求进行。
六、比赛规程和相关通知在教育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站http://www.chinaskills.org和文化部网站http://www.ccnt.gov.cn(“文化科技司”频道“艺术职业教育”栏目)上发布,请及时关注和查询。
七、联系人:
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教育处(文化艺术行指委秘书处)
王 卉 010-59881858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