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我国高等院校多隶属于国家不同的部委,各部委办自己特色的高校。2000年,在时任国务院常务副总理李岚清的推动下,国家教育领导体制进行改革,将原来部委所属高校划归教育部或地方人民政府管理,形成“中央和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格局。
文化部原有9所直属高等艺术院校,2000年,中央音乐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划归教育部管理;中国音乐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划归北京市人民政府管理;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中国美术学院划归浙江省人民政府管理。
上一篇: 文化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广西艺术学院 |
下一篇: 文化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中国戏曲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