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成功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案件
发布时间:2013-06-13 14:55
来源:
编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
信息来源: 2013-06-13
日前,湖南省郴州市蓝电科贸经营部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成功办结,当事人履行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表示立即整改。
2012年7月初,接群众举报后,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分别对资兴市鲤鱼江镇江都KTV、桂阳县维也纳KTV、永兴县凯博斯俱乐部进行了检查,发现上述3个KTV的点歌系统均属于蓝电科贸经营部提供安装并进行维护。2013年5月20日起,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再次组织力量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当事人不能提供点歌系统中所有歌曲的正版授权和系统操作软件的正版授权。同时,还查明蓝电科贸经营部于2012年7月17日已经注销该经营部的营业执照,但从2012年7月至2013年5月仍在从事点歌系统的销售。
郴州市蓝电科贸经营部非法经营,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将系统操作软件和歌曲复制到娱乐场所的点播系统中,并收取费用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出版权经营秩序,损害了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郴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对郴州市蓝电科贸经营部作出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